警方起訴14名參與立法會外反新界東北集會示威者
警方起訴14名參與立法會外反新界東北集會示威者

警方昨日落案起訴14名6月6日及6月13日參與立法會外反新界東北集會的示威者,多人被控「非法集結」、「企圖強行進入」等罪,另有人被控「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表示,警方較早前起訴部分社運人士,是根據搜證等正常程序,並已尋求過律政司意見,並無政治考慮,與其他任何可能發生的公眾活動無關。

警方落案起訴14名涉嫌在反新界東北發展集會中,衝擊立法會的人士,社運界則稱,有19人因立法會外反新界東北集會被控觸犯「非法集結」及「企圖強行進入」罪。當中以社民連黃浩銘控罪最多,共被控「非法集結」、「企圖強行進入」及「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執法人員」3項罪名,他昨日在家中被警員帶到沙田警署,他質疑警方行動有政治目的。另社運人士周諾恒被控「違反行政指令」及「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

行動無政治考慮

被問到有關起訴會否對佔中有阻嚇作用,李家超表示,行動是根據搜證等正常程序,並已尋求過律政司意見,並無政治考慮,與其他任何可能發生的公眾活動無關。

李家超亦強調,任何人犯法前,要考慮清楚要承擔的法律責任,警方已對佔中部署作好準備,包括有不同方案及不同訓練,以至裝備及戰術的準備,他對處理大型群眾事件的能力充滿信心。

被起訴者稱不影響參與佔中

土地正義聯盟成員葉寶琳被控於6月6日集會,「違反規限進入立法會人士行為的行政指令」罪,昨日與土地正義聯盟成員周豁然、何潔泓,和正在籌辦罷課的廿一世紀少年成員朱偉聰等到中區警署,接到起訴書。何潔泓說,警方行動不會影響他們參與佔中相關行動,指「如果(被)嚇怕的話便中了他們的計」。

反新界東北集會的示威者兩度衝擊立法會,更造成立法會外墻損壞,但佔中發起人之一陳健民認為,被捕者在集會中都是以和平方法抗爭,稱對政府此時的拘捕行動感到驚訝。他又質疑,被捕者當中不少是佔中的積極參與者,警方行動或對其他佔中參加者產生威脅作用,但相信絕大部分參加佔中的人已準備好承受刑責,行動對佔中不會有很大影響。

原圖:網絡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