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焦點‧踢爆】美西方瘋狂抹黑黎智英案 解構所謂「審判不公」四大謬誤

//美西方嘅大話、謠言,顛倒黑白,喺真相面前一戳即破!//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港區國安法》案件,進入新一周的審理。近一段時間以來,美西方一些政客和媒體持續編造一個個謊言謠言,顛倒黑白,無中生有,試圖對外營造黎智英「被政治迫害」的錯覺。美西方一直喋喋不休,稱黎智英受到「不公平審判」,到底是什麼一回事?就讓我們逐一拆解,美西方對黎智英案的四大謬誤。


黎智英先後被控4項罪名,之前因「欺詐罪」獲刑5年9個月,現在羈押屬正常服刑狀態,哪來什麼「超長期審前羈押」?黎智英現階段只是一名「詐騙犯」,哪來什麼「政治犯」?至於目前正在審理的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和煽動刊物罪案件,之所以一再推遲審理,是由黎智英一方刻意拖延、不斷在法律程序上糾纏而導致」,足足拖了接近三年。


事實上,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由指定法官審理、不設陪審團是世界多數國家和地區的共同做法,在美西方國家亦比比皆是,並不影響案件的公正審理。事實上,上訴庭在早前唐英傑案的判詞指出,《港區國安法》第46條並無影響被告獲得公平審訊的權利,而法律上也沒有由陪審團審判的必然權利。


鑒於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特殊性,《港區國安法》與許多國家和地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都規定,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准予保釋。況且,黎智英在一度被保釋期間,仍然頻繁聯繫外國政客和反中亂港分子,絲毫沒有停止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對其不予保釋完全合法合理。

 

黎智英未能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是因為Tim Owen在香港不具全面執業資格,香港特區國安委認為其參與案件可能構成國家安全風險,而這種限制是多數國家和地區的通例。黎智英已聘請了一支由資深大律師、大律師及律師組成的龐大律師團隊,其中包括在香港具有全面執業資格的外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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