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追捕逃犯】國安處向通緝犯親屬問話 法學教授傅健慈:國際通用標準!

//做過警察嘅傅健慈話,搵潛逃通緝人士親屬問話係國際通用標準一貫做法!//


傅健慈:「本人在未回歸之前曾任香港皇家警隊警官,亦都曾擔任重案組主管,(當時)我們會盡一切辦法去找目標人物,或逃犯,會盡一切方法去找他,會去他們親屬的地址,包括爸媽、祖父母、姐姐弟弟妹妹,都會找他,亦都不是說國安法推出才有這種調查方法,這種調查方法一直沿用至今,這種調查標準亦都是國際通用,符合國際調查水平。」


警方國安處早前通緝8名涉嫌違法《港區國安法》的在逃人士,最近接連帶走他們的家屬問話,但就有人質疑,警方的做法是想威嚇逃犯及製造株連效果。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副會長、法學教授傅健慈有何看法?


傅健慈:「這次警方採取追捕這8位通緝犯的方法,包括找他們親屬去問話,這亦都是調查應該採取的手段,不是說針對某個家屬,或者去做一些高姿態宣傳,這亦是正常調查方法,無包括要威嚇他們家人,根本是平常正常的調查手段,所以市民無需要恐慌,香港是法治社會,市民受到法律合法保障,可以行使合法權益。既然政府通緝這8名罪犯,警方亦都有權依法展開調查,去追查這8位通緝犯的下落,或者他們的金錢來源,有沒有涉及黑金或清洗黑錢,亦都根據國安法,任何人不理背景,都不可以去用金錢或其他方式,去資助或支援這8位逃犯,法例很清晰,警方邀請他們的家人接受調查,提供相關消息,亦都在《港區國安法》第五十九條寫得很清晰,任何人如果知道危害國家安全罪犯的相關消息,都有如實作供的義務。」


另外,很多人都關心警方實際上能不能夠成功拘捕這8名潛逃人士,傅健慈又有什麼看法?


傅健慈:「今次通過國際刑警發出全球通緝令,反映出案件嚴重性,以及證據較強 才可取得法庭拘捕令,由於香港法院發出拘捕令,由特區政府將拘捕令與國際刑警合作,去發出通緝令,這是有全球通緝這8名罪犯的效力,這8名逃犯的現在身份是被通緝的逃犯,不可像以前穿州過省繼續去做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或(發表)煽動文宣,政治如果在先,這8位罪犯受當地國家保護,我們很難將他們引渡回來,就算有些國家簽了引渡協議,現在因為政治關係,就算找到他 都未必交回香港,但政治隨國際風雲而變,當某些國家需要與我們中國合作,或者經濟上合作 其他政治表態,不排除這8名逃犯將來效力失了,變成一個棄卒,可能被當地國家送回香港,做法有兩種,第一種是正式通過法庭執行拘捕令,將他引渡回香港,另一種就是很簡單,任何一個國家不會收容逃犯,他只要將逃犯列為不受歡迎人物,就可以遞解出境,到時可以通知香港收接收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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