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焦點.踢爆】主審兩暴動案疑「變色」放生暴徒 前法官沈小民「青天」變「黃天」?

//前法官沈小民被質疑「放生」暴動分子之後,就「巧合咁」退休舉家移民,令到部分人可以逍遙法外。//


區域法院時任法官沈小民前年裁定,2宗灣仔暴動案共13名被告無罪釋放,律政司其後提出上訴,上訴庭上周五(14日)頒下判詞,批駁沈小民處理證據時犯下一系列嚴重錯誤,又批評沈小民作出各種有利於辯方的臆測,裁決有悖常理,下令撤銷「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等4名被告的無罪裁定,發還區域法院重審。 


在2021年底請辭後舉家移民英國的沈小民,曾以判案嚴厲而被稱為「釘官」。但在暴亂期間疑似由「沈青天」變「沈黃天」,被質疑屢次在判案時放生暴動分子,備受外界非議。


於1987年在英國基理大學取得社會科學士(法律及經濟)學位的沈官,1989年在英國法律教育委員會完成大律師公會期終試。89年及90年分別在英國及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至97年獲委任為裁判官,12年9月晉升為區域法院法官。根據《司法人員條例》,區域法院法官的正常退休年齡為65歲,但沈官選擇提早在60歲退休,時間更「巧合地」是在疑「放生」兩宗暴動案各名被告之後。


沈官在退前的兩大「代表作」,就是先後於20年10月及21年2月,分別將「八三一」及「十一」兩案被控暴動罪的被告,全部裁定脫罪。沈官在前年八三一的灣仔暴動案中表明,「逃跑不一定因畏罪,也不應將穿着黑衣的人隨意視為參與暴動。」又指「像當晚的情況在香港並不常見,對某些人而言,更可能是歷史時刻,不能排除當中確有人想來見證一切。」


對於各被告當時身穿黑衣,沈官就說「選擇服飾顏色純屬個人喜好」,而帶備「豬嘴」,「口罩」,「眼罩」或「手套」等用作「保護自己」也是「無可厚非」云云。他在主審兩案期間,疑似為被告辯解的做法,引起各方質疑。


說實在,如今事情已經發生,判決備受質的沈小民已去如黃鶴,兩案13名被告中,9人因據悉已離港,法院只能撤銷對這9人的上訴。期望未來法庭審訊相關案件時能更嚴謹,令公義得以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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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中國人
    中國人
    9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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