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法官真言】《港人講地》連環踢爆違科技園租契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兩項欺詐罪成候判 陳廣池斥:將工業邨大樓變劏房!幸有網媒揭發。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租契,被控兩項欺詐罪,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今日裁定,二人兩項罪名全部成立。


今次案件源於前年4月底起,《港人講地》連環踢爆黎智英旗下《蘋果日報》位於將軍澳工業邨的總部,經營一間為其他公司提供「公司秘書」服務、名為「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的公司,涉嫌違反將軍澳工業邨地契條款。


經本網鍥而不捨追查,再發現除已曝光的「力高顧問有限公司」外,黎智英及其「親信」名下還有至少15間公司以將軍澳工業邨壹傳媒大樓為註冊地址,全部都「巧合地」在本網向工業邨監管機構香港科技園查詢後,突然一次過於同日「搬竇」。


及後,本網再揭發「力高顧問有限公司」,原來未取得法例規定的相關牌照便經營受規管業務,涉嫌違反「打擊洗黑錢」相關法例。及後警方就此展開調查。


最終,黎智英及黃偉強被控於2016年1月至2020年5月連同時任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及其他人隱瞞科技園公司,有關將軍澳工業邨蘋果大樓並非按租契用途使用。黎智英另被控另一項欺詐罪,指他沒有按1995年所訂租契協議使用工業邨相關用地,意圖詐騙科技園公司。


區院法官陳廣池在裁決時指出,被告黎智英開設了很多公司,不難看到被告以生意頭腦和精明手法駕馭一個集團,雖然管理的公司數目很多,但不表示有事時,被告可以用事務繁忙和參與度寥寥可數便可抽身而去。


法官認為被告黎智英是力高及壹傳媒集團的主事人及決策者,且亦有租務文件及申請牌照文件簽署,不會不知道租務要求,況且承租人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先後已曾替27間公司申請牌照,但當中並不包括力高。法官表示絕不相信黎智英忘記了力高的存在,而是認為力高不符合資格才不作出牌照申請。


法官又特別提到本案原第二被告,時任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以控方特赦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法庭認為周達權是可靠的證人,沒有誇大其詞藉以減低自身在案中的角色和刑責,法官認為周達權有時甚至有點維護前上司黎智英和前下屬黃偉強。


法官強調,工業邨租契屬特殊合約,有其特殊限制,科技園公司雖有定期巡查,但主要依賴承租人公司的職員指示和帶領,巡查是流於形式化,實質上科技園有賴承租人的誠信作出申報。


法官批評,辯方一方面指涉案的力高顧問公司涉及蘋果集團業務,另一方面又指,力高在蘋果大樓只佔用面積極小的地方,不會改變蘋果大樓在租約的實質指明用途,認為有關說法混淆概念,因為無論相關公司佔用多少處所地方,承租人以低地價和有租期保障的情況下,仍有責任為力高申請牌照,否則是變相將工業邨的大樓變成劏房的藉口,法庭亦不相信科技園公司會認為相關用地只要有9成符合租契用途,餘下一成作其他用途就無傷大雅。


法官又多次指出,幸有網媒揭發,否則承租人大有可能佔用涉案處所至2047年;而當遭網媒揭發後,被告則努力掩蓋事實。


最終,法官裁定黎智英和黃偉強兩項欺詐全部罪成,押後至11月24日求情和判刑。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瀏覽我們的IG:https://www.instagram.com/speakout_hk/?hl=zh-hk

18
好正
2
心心眼
4
好好笑
2
令人傷心
2
嬲爆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