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法官真言】古思堯擬在北京冬奧開幕日抬棺材到中聯辦抗議、煽動罪成囚9個月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直斥煽動對中央憎恨及離叛​、個人權力並非絕對!

社運人士古思堯今年初涉計劃趁北京冬奧開幕日,由西區警署抬棺材至中聯辦抗議,被警方國安處拘捕,被控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古思堯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被告入獄9個月。羅官判刑時考慮被告犯案原因、煽動內容、對公眾的影響等因素,認為控罪嚴重,判處阻嚇性刑罰絕對恰當。


羅官裁決指,75歲被告古思堯在錄影會面中承認不滿中央政府施政,希望改變甚至推翻國家憲法,並非單純表達不滿,從被告在棺材寫上「打倒」、「結束」等字眼可見,具有推翻政府、煽動的意味。被告在會面中又批評《國安法》的權力大到「隻手遮天」,無疑削弱他人對司法制度的信心,從而改變或推翻制度,煽動對中央產生憎恨及離叛。


羅官續指,香港過去發生一連串集體違法事件,當中大部分人將矛頭直指中央和特區政府,雖然已事隔幾年,但相信他們的情緒仍未平復,因此被告的行為能激化不滿。羅官又指,被告被捕前已準備好示威的運輸安排、通知傳媒等,屬「企圖」作為。


羅官亦表示,案發前海外已有抨擊冬奧言論,甚至有人提出杯葛賽事,即使被告與該些人士毫無關連,但仍然能壯大聲勢,達到互相呼應的效果。被告作為資深的社運人士,亦承認抬棺木能增加侮辱性和具更大的新聞價值,而被告選擇的路線和目的地希望吸引更多人參與。而個人權力並非絕對,需符合維持社會安寧和維護國家安全的條件,必要時要施加限制。


古思堯聞判後選擇自行求情,稱自己會「屢敗屢戰,死不悔改」。最終羅官判刑時表示,被告所作的煽動內容,對公眾造成重大影響控罪嚴重,另他犯案前已存在健康問題,故不會就此減刑,最終判處被告監禁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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