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法官真言】「快必」譚得志發表煽動文字等11項罪成、陳廣池嚴斥政客一貫伎倆!

//明明係煽動兼違法,但就繼續混淆視聽,呢啲咪政客嘅慣用伎倆!好在逃唔過法官法眼!//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前年多次在街站叫喊「光時」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共14罪。《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在區域法院裁定譚得志7項發表煽動文字、1項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1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共11項罪名成立,另外1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及2項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則脫罪。


辯方質疑煽動文字罪違憲,法官陳廣池在裁決時,反駁辯方說法過分武斷誤導,過去長年不以此罪提控只因社會政治生態氣氛不同。陳官再引用羊村繪本案終院判決,認為煽動文字罪屬國家安全罪行,條例亦屬《國安法》範疇,符合社會整體利益,法律應維持適時性和彈性,故裁定煽動文字罪合憲。


控辯雙方均傳召大學教授作專家證人,解讀「光時」口號意思。陳官認為,唐英傑案高等法院原訟庭裁決有重要指引作用,接受控方專家劉智鵬教授結論,指口號有造成原駐領土分離後果,必然有將香港特區分離出去之意。辯方專家梁曉姿教授,根據示威現場抽樣調查逾萬人研究,結論認為口號只為空洞符號,不具備界定含意,適合眾人以各自意識形態來詮釋。陳官批評辯方專家梁曉姿以Google Trend、查冊及訪問等研究方法不科學化,眾人搜尋反而會強化和宣傳口號原意,削弱梁曉姿各說各話的結論。陳官又質疑,梁曉姿研究無確切意見來源,有違專家責任,不能保持專業持平立場,亦無抽樣科學性資料,使其成為了偽調查來支持其立場。


陳官續指,辯方解釋快必之言為指出《國安法》弊端,不屬煽動,而中國共產黨亦非中央政府,不能類比為回歸前的「女王陛下」。陳官不認為快必曾深入了解《國安法》條文,到處發表政治宣言及謾罵,對《國安法》涵蓋範圍卻一概欠奉,實為政客一貫煽動手法和技倆。陳官又指,快必言論何止批評,更煽動他人不遵從《國安法》及挑戰警方公權力。此外,中共一事屬憲政議題,辯方質疑屬混淆視聽,特區政府直轄中央,快必言論攻擊港府等於打擊中央,而且眾所周知中共的憲政地位,認為快必有煽動意圖打擊政府。


法官陳廣池押後案件至本月31日下午判刑,以待索取快必背景報告,期間譚得志繼續還押看管。譚得志由前年9月起一直還押,他另外涉及泛民「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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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龙一吟
    龙一吟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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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議全部法律界考核《國安法》試,不合格的律師及或大律師都不能勝任關乎國安法案件,免浪費香港珍貴的時間。
    • +85298****49
      +85298****49
      2年前
      0 回應 檢舉
      Excellent
      • +85298****49
        +85298****49
        2年前
        0 回應 檢舉
        Excell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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