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焦點‧踢爆】陳文敏「捉字蝨」曲解黎智英案判詞 逐點拆穿所謂「政治審判」謊言!

//面對855頁判詞鐵證,陳文敏、黃瑞紅仲要戴著「黃色眼鏡」到幾時?//

 

審了156日的黎智英案,剛完成求情程序,黎智英繼續「賣慘」,而另一邊廂,在開庭聽取求情前夕,一直與亂港分子過從甚密而早已避走英國的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和大律師黃瑞紅,在一個網媒節目中,大玩「捉字蝨」把戲,質疑法庭判決,歪理謬論連篇,讓我們逐一「踢爆」!


謬論一:黎因批評政府而被指煽動憎恨?


陳文敏聲言批評政府不善之處,用詞當然較尖酸,質疑如何界定「煽動憎恨」;黃瑞紅更言,黎智英只是「維園阿伯發表偉論」,看不出到八百多頁判詞中有確實證據。


例證一:黎指示成立英文版蘋果唱衰中國推動制裁


兩位「黃大狀」無講有證據,但事實是黎智英搞《蘋果日報》英文版唱衰中國,推動制裁,根據判詞,最典型和有力的例證,就是黎智英創立《蘋果日報》英文版,從一開始就藏有政治目的,歹毒意圖非常明顯。法庭在判詞中披露了黎智英於2020年5月10日在一個WhatsApp群組,向張劍虹、陳沛敏等多名下屬,直接指示成立《蘋果日報》英文版,並清楚指示其內容方針。


他親自指示《蘋果日報》英文版「毋需給外國讀者平衡觀點」,只需專注所謂「黃色」政治立場;黎智英希望《蘋果日報》英文版能夠促使美國採取敵對行動(hostile actions),幫香港和保護《蘋果日報》。稍後在群組更言明要爭取美國知名政客訂閱,成為黎智英等人的「政治庇護」(political asylum)。


張劍虹的庭上作供還證實,黎智英要求收錄在蘋果日報英文版的內容,都要關於「反抗、反中共和香港特區政府、制裁」等。 


黎智英更指示他的助手Mark Simon聯繫美國政客,包括時任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訂閱《蘋果》英文版,以達到其爭取「政治保護傘」的目的。


就算《港區國安法》頒布實施之後,《蘋果日報》英文版只報道中國負面消息的方針並沒有改變。《蘋果日報》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曾經提議,加入旅遊、美食等軟性內容,張劍虹向黎智英請示,卻遭黎智英反對,認為加入軟性內容會沖淡效果,堅持只要「香港反權威運動和中國鎮壓人權」的內容。根據張劍虹的供詞,黎智英一直密切關注《蘋果》英文版的內容,在2020年8月8日曾指英文版新聞數量不足,馮偉光建議加入美國制裁林鄭月娥的新聞。黎智英在2020年8月26日又於群組發出指示,只准聚焦中國新聞,而非「國際新聞」,張劍虹依從黎智英的指示發布了4篇關於中國的負面文章,目的是引起外國關注,呼籲外國就「中國鎮壓香港」,制裁中共和港府官員。


由此可見,黎智英成立《蘋果日報》英文版的意圖十分清晰,專門挑選「反抗、反中共和反政府、制裁」等各類負面內容,煽動對中國和香港特區的憎恨,從而推動外國制裁,並指示下屬一步一步付諸實行,相關行動並沒有因為《港區國安法》生效而改變或停止。如此證據確鑿,絕非黃瑞紅口中,那位「維園阿伯」,亦不是陳文敏所指的「用字尖酸」那麼簡單,而是其所作所為越過了法律紅線。


謬論二:《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已收手?


陳文敏與黃瑞紅在節目中聲稱,法庭僅依賴黎智英的政治立場和《國安法》生效前的政治行為推論他有罪,並指《國安法》實施後,判詞中看不到「明確證據」黎智英繼續推動「外國制裁」,指案件是所謂的「政治判決」。


例證二:資助「國際游說」促制裁中國及特區


講到資助「國際游說」推動制裁,可謂鐵證如山﹗根據判詞黎智英和「重光團隊」(SWHK)李宇軒、陳梓華、劉祖廸等人達成協議一齊打「國際線」,進行「國際游說」,即是推動及請求外國對中國和香港特區的制裁、封鎖及敵對行動(SBHA)。


根據「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的供詞,李宇軒要為「G20」團隊在海外媒體登「國際游說」廣告尋找資金,以鼓動外國「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陳梓華嘗試通過李‍柱銘找黎智英支持,再聯絡上Mark Simon,並獲Mark Simon確認黎智英可以提供500萬元資金以繳付登報費用。


根據陳梓華的供詞,他曾與黎智英會面六次,其中在2020年1月於台北的會面,黎智英想「攬炒巴」劉祖廸和陳梓華進行「國際游說」,並叫他們二人結交一些在幕後的外國較低級別官員,更告訴二人要團結不同板塊,包括議會、國際和街頭「三條戰線」,凝聚力量達到所謂「支爆」,即中國內爆崩潰。


而臨近《國安法》生效,黎智英在2020年6月16日再與陳梓華會面,當時陳梓華表示擔心即將生效的《國安法》,提出所有人應停止推動制裁行動,不過黎智英指《國安法》「得把聲」(“more bark than bite”),自己會以身作則,繼續在媒體上呼籲制裁,並著陳梓華和其他「重光團隊」成員,在文宣及國際游說方面「繼續做」。而他們亦用行動,證明了「繼續做」。


黎智英也「講到做到」,在2020年10月24日,即 《國安法》實施後,《蘋果日報》特別訪問了「攬炒巴」劉祖廸加入反華組織「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黎智英不單在其個人Twitter 分享該篇訪問,更向他「致敬」,並強調「國際支持十分重要」。


聽到這裡,相信正常人都會認同,在《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根本無「收手」。其實陳梓華都講了不想繼續,黎智英大可以叫停他們之間的合作協議,叫他們「回水」,甚至「割蓆」以表「清白」。而黎智英反而叫他們繼續做,只不過自己就「好錫身」,在旁邊做「啦啦隊」。


事實擺在眼前,做過嚴重違法行為就要找數,陳文敏、黃瑞紅無非就是恃著其法律學者、大狀的身份,以似是而非的法律術語,偷換概念、「捉字蝨」混淆視聽,還要抹黑香港司法制度,批評法庭不公平來為黎智英洗白。顯然,法庭白紙黑字寫在855頁的判詞中的證據,他們並不是看不見,而是始終戴著那副「黃色眼鏡」,選擇性失明、失聰,扭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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