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服務唔好 政府就唔應該取締UBER?
的士服務唔好 政府就唔應該取締UBER?

剩係睇條題目,已經覺得係今日香港一個好大既「迷思」。警方尋日高調拘捕幾個手機CALL車程序UBER既職員同司機,話佢哋涉嫌經營白牌車生意(實際罪名唔該自己去查)。事後,坊間竟然一面倒鬧政府同警方喎,話唔應該取締服務優質既UBER喎。你話吖,今日既香港係唔係病咗吖,依法執法都畀人鬧,真係唔知係乜世界。

老老實實,如果大家要批評的士服務差過以前,囍雨都唔會反對,但咁係唔係代表大家要去支持違法白牌車生意呢?做人係唔係一定要咁極端,對某啲嘢唔滿意就去支持違法先?大家應該要停一停、諗一諗,營業車輛發牌制度目的係乜?其中一樣,肯定係可以確保安全同有所規管啦!白牌車好多保險上既問題,乘客冇保障已經講咗好多;喂,的士要定期驗車架,白牌車使唔使呀?

算,呢啲道理都唔想再講,囍雨只想問,點解今日香港有班人,好似以「打破制度」為榮咁既?現有制度未必一定唔好架喎,至少搵食車既發牌制度,囍雨就覺得好好喇,有保障吖嘛。好似囍雨一家大細,一個TOUCH WOOD有咩意外,至少有得追究、有得追保險吖!白牌車?好服務?冇保障就勢係假!

關於UBER另一件好笑事係,投資推廣署喺警察拘捕UBER職員後移除咗原本喺網頁上介紹UBER既資料,事後班九唔搭八又拎嚟笑。囍雨真係想問:「你們傻的嗎?」

投資推廣署協助將UBER引入香港,唔代表容許「犯法」架!UBER喺香港,本身就有合法渠道經營,可以係的士啦,亦可以係有營業執照既私家車,而家香港唔係冇營運空間畀UBER架,咁UBER嚟到香港之後犯法,注意:係犯法喎,唔通仲推介佢咩?冇病呀?

所以話呢,某班人真係反政府反到上晒腦,遇到乜事都唔可以客觀清晰去睇。政府可唔可以改善發牌制度呀?可唔可以增發的士牌呀?可唔可以規範化UBER呀?唔係唔可以,不過唔係犯法先、偷晒步先囉!仲有,發牌畀搵食車其中一個目的,就係要控制車輛數目,乜呢個問題解決咗咩?乜而家香港交通唔再繁忙咩?

為咗自己喜好同私利,視香港法例同制度同無物,容許我講句,咁係叫做「偏激」,唔係「勇武」囉!OK?

原圖:topick.hk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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