敵人越反對,說明我們做對
敵人越反對,說明我們做對

有句說話:「敵人越反對,說明我們做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快速邁進一大步!港府於3月8日正式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刊憲並提交立法會審議。下筆時, 連在北京參加兩會會議的立法會議員也要提早飛回香港參加條例法案首讀,啟動審議程序。坊間好事之徒當然最不喜歡看到這麼高速高效的立法進程。作賊心虛的反華份子,不斷針對23條立法進行攻擊抹黑,已到了失去理智的程度!


就在幾天前,立法會三個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討論23條立法的公眾諮詢結果。美國大型財經資訊公司《彭博社》先是大字標題,稱香港將禁止社交平台Telegram及Signal,之後再斷章取義發表報道稱,23條立法公眾諮詢「列出禁用Facebook、YouTube」。乍眼一看,很是嚇人,港府也不敢怠慢,迅即公開澄清並無建議禁止任何社交媒體在港運作,並直斥彭博的報道是「假新聞」,在網絡上引起了不必要的恐慌。彭博社事後並無道歉,僅輕描淡寫的說,誤將公眾意見當作政府的立法建議,再加上一句「已更正」就算了。


美西方「靠嚇」來「靠害」香港


美西方勢力以「靠嚇」的手段來「靠害」香港和我們國家,並不是首次。但實在很難想像,這些低級錯誤是來自這間全球知名的新聞機構。究竟彭博社是無心之失,還是故意為之?是否想「博大霧」阻撓23條立法進程,不惜賠上自己的公信力?這一連串疑問,相信只有彭博社能夠解答!


另一邊廂,英國外相卡梅倫又對23條立法說三道四,指立法對香港市民行使個人權利和自由產生負面影響。而潛逃在外的國安通緝犯許智峯更在網上公開多名法官、警員姓名,呼籲「起底」及制裁。紐約時報又批評23條制定叛國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會有損自由云云。筆者想反問「公民自由」」會包括叛國此等大逆不道的罪行嗎?在有些國家,叛國罪最高刑罰是死刑呢?這些反華政客和各種外部勢力已把拉倒23條立法的野心寫在臉上,正好印證「敵人越反對我們,說明我們做對了」這句話。我們更加要一往無前,向着盡快立法、堵塞漏洞的標桿直跑!


「公眾利益」門檻必須高


敵人越狡猾、我們要越精明。23條要盡快立、也要力求精準。在諮詢公眾、聽取意見之後,港府加入「公眾利益」作為披露國家秘密的免責辯護。政府從善如流當然是好事,但筆者也認同「公眾利益」這門檻必須要高,因為國家安全可以說是最大的「公眾利益」,如果他日事事皆可用「公眾利益」作為免責辯護,那些善於「鑽空子」的好事之徒,恐怕會拿來作為脫罪的藉口。今次立法是要堵塞國家安全的缺口,倘若法例出現漏洞,也就是國家安全再次出現「缺口」,就會後患無窮。


維護國家安全,天經地義。23條立法公眾諮詢,匯聚了盡快完成立法的強大民意,多名身兼立法會議員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及全國政協委員也順應民意,連日來京港兩邊走,爭取時間參與23條立法的聯席會議、首讀和審議工作。談到今年全國兩會,中央領導人已經在不同場合上表明支持香港盡快完成23條立法,甚至強調要更好團結海內外、島內外一切可以團結的愛國力量,不斷壯大「反獨促統」力量。無論有多少噪音、雜音,我們也應堅定前行,走好維護國家安全的關鍵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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