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評論】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無法無天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豈能插手?
【焦點評論】黎智英「國際律師團隊」無法無天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豈能插手?

作為本港首名以「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起訴的嫌疑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近期不斷祈求外部干預勢力插手案件,尋求「營救」,但是至今沒有見到預期效果。近日,黎智英兒子黎崇恩及所謂「國際律師團隊」又想出一招,就是跑到聯合國,希望將事件提升到國際層次,在聯合國「哭訴」、「賣慘」,然後博取所謂「民主國家」的同情。說穿了,黎智英一方當前真是心急如焚了!

 

黎智英的所謂「國際律師團隊」日前發表聲明稱,「律師團隊」及黎崇恩近日尋求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關注黎智英案,認為黎智英受到一連串法律訴訟,導致長時間不合比例的審訊,希望聯合國採取措施為黎智英「脫罪」。黎崇恩又信口雌黃,稱其父「堅持原則」卻遭到法律訴訟,呼籲聯合國、國際社會,及所有珍視基本權利和自由的人發聲。黎崇恩更詆譭特區政府,妄稱特區政府的行為為香港的自由及權利「敲響喪鐘」,希望「聯合國採取任何可行措施令黎智英獲釋,讓香港恢復希望」云云。


黎智英一方繼續用同一套歪理「走天涯」。對此,特區政府再一次發出嚴正警告,任何國家、組織或個人企圖利用政治力量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以促使任何被告人逃避應有的司法審判,都是公然破壞香港特區的法治。而發表有意圖干擾或妨礙司法公正的言論,或作出有同樣意圖的行為,極有可能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或妨礙司法公正罪。


黎智英案非「人權事務」


黎智英所謂「國際律師團隊」似乎更像一個「政治團隊」,到底在他們眼中,法治精神是何物?一而再,再而三公然要求外部勢力對本港司法機構施壓,這些就是法治精神嗎?到底是誰在破壞本港法治?事實上,黎智英涉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一案,已經排期在9月25日審理,預計需時40天。即是說,案件此時此刻尚未正式開審,具體案情也尚未公開,相關審判尚需時日,這個所謂「國際律師團隊」及黎崇恩就已經跳出來大聲疾呼喊「不公平」,無非都是希望妖魔化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營造黎智英在香港「得不到公正審訊」的假象,完全是睜著眼睛說瞎話、擺明車馬幹壞事。


必須強調的是,黎智英並非所謂「政治犯」,而是一名賣國賣港的反華分子,其涉嫌干犯的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國家的權利和義務,根本與自由、人權扯不上任何關係,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理應沒有任何角色。況且,黎智英其他已被裁定罪成的案件,都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審訊過程公平、公開、公正,各級法院亦依法裁決、判刑,絕無半點侵害黎智英的「人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這次讓黎智英所謂「國際律師團隊」及黎崇恩說三道四,道理何在?公道嗎?


黎智英已淪西方「政治棄卒」


事實上,這不是黎智英所謂「國際律師團隊」及黎崇恩第一次尋求外部勢力的介入,之前已多次主動乞求美英政客出手「營救」黎智英。不過,我們看到的是,現任英美元首都是無動於衷,華盛頓和倫敦政客至多也就是動動嘴巴。如今,「律師團隊」及黎崇恩再跑到聯合國,欲將事件升級,要求國際社會出面,是否在某程度上說明黎智英父子及其團夥已經無計可施?黎智英淪為西方「政治棄卒」已經成為事實呢?


此外,黎智英在港法律代表早前公開澄清,指黎智英從來沒有委託其他人,代表他在香港的刑事及有關訴訟行事,亦未有與所謂「國際律師團隊」就訴訟有任何專業上的聯繫。黎智英在港法律代表與所謂「國際律師團隊」保持距離,是否或多或少看到了事件背後的嚴重性呢?


黎智英父子及其海外團夥一再挾洋自重,在道德上是卑劣的,在行為上是愚蠢的,再一次說明黎智英只是一個「病態賭徒」,而且逢賭皆輸,逢輸必加注再賭。


到底他們有否看過《港區國安法》第55條呢?《港區國安法》第55條明確規定,「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確有困難的」,經相關法律程序,由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行使管轄權。黎智英被捕後,西方政客已經一再施壓港府放人,如今,黎智英所謂「國際律師團隊」及黎崇恩更試圖將事件升級至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意圖將案件進一步政治化、國際化,不斷增加黎智英案的複雜程度。凡此種種,難道黎智英一方真的不怕有關方面啟動第55條的相關規定,由內地法院對黎智英案行使審判權?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瀏覽我們的IG:https://www.instagram.com/speakout_hk/?hl=zh-hk

7
好正
1
心心眼
0
好好笑
0
令人傷心
0
嬲爆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