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特首候選人單看民望就足夠?
提名特首候選人單看民望就足夠?

提名委員會成員提名某人成為特首選舉候選人時,除「民望」外,是否還要考慮其他因素?今天,某份曾經自詡公信第一的報章,就以此題目作頭版,稱訪問多位今日的「選委會成員」,發現部份屬建制派的選委將來亦不一定會提名民望最高的參選人「出閘」成為特首候選人。

另外,報道在引言部份,特意引述勞工界選委周聯僑的言論,指「特首要愛國愛港,不可藉民意為自己劃一條線」。如此鋪排,容易令人聯想到某人即使「民望」高企,只要政治立場跟選委不一致,提名期間亦會遭到唾棄,令市民失去「真正」的選擇。

驟眼看來,此報道狠狠戳中某部份人的死穴,成功凸顯提委會制度不公平;然而細心想想,報道卻涉及一些明顯的謬誤。筆者大膽,在此提出一些疑問,跟一眾心清眼亮的讀者商榷。

選委自動過渡成提委?

首先,乃報道的受訪人問題。根據人大常委會的框架,將來提名委員會的人數、構成和委員產生辦法,必須按照今天選委會做法;或許市民因此誤會,今天的選委會,在政改通過後會自動過渡成提委會。事實並非如此,即使政改通過,將來的提委會仍然要經過選舉產生,今天的選委將來未必可以成為提委。

無法訪問「未來提委」,退而求其次,只得訪問今天的選委。然而,選委有一千二百人,是次報道訪問了多少?受訪的又真的全可順利過渡?只要想得透徹,這篇報道參考價值有多少,不辯自明。

民望是唯一考慮因素?

其次,乃更要重的,「民望」應否是提委的唯一考慮?一個人的民望高低,原因不一而足,某些影視紅星,如有「民間特首」之稱的劉德華或「發哥」周潤發,他們的「民望」可以很高,但他們是否適合做特首,大家心中有數。

事實上,報道中部份表明不一定依照「民望」提名的選委,亦有說出政治以外的看法,如代表衞生服務界的龐愛蘭表明:「就算該人民望高,亦要看操守」、代表旅遊界的選委董耀中亦稱:「不能只考慮民意,也要考慮參選人的政策」。

撫心自問,上述選委的理由真的「過份和不合理」嗎?一個人的「民望」高,理由可以很多,惟除「民望」外,特首還需要具備政治、公共行政、財經和跟內地交往的經驗,其他如政綱、品格、操守、能否帶領香港走出困局和會否令香港失去國家的支持等,這些,都應該是選民和提委的考慮因素。

「民望」搖擺不定 標準由誰定?

再者,何謂「高民望」?標準是甚麼?哪個調查百分百準備,以致提委會成員非跟從不可?眾所周知,「民望」是會經常改變的,若「民望」是唯一標準,那提委會成員應根據何時的「民望」作決定?提名前一天?一星期?一個月?一年?標準是甚麼?

筆者必須強調,「民望」絕對是提委會成員必須考慮的因素;說「民望」不會對提委構成壓力,肯定是胡說八道、危言聳聽。然而,是否提名某人「出閘」,除「民望」外,亦有其他條件需同時考慮,相信稍為成熟和理智的選民亦會認同,決定某人是否適合出任特首,條件不應只有一項。「民望」對特首候選人重要,但理念、能力和政綱亦同樣缺一不可。

原圖:printaiwan.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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