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評則鳴】美國政客雙重標準 干預香港司法獨立
【筆評則鳴】美國政客雙重標準 干預香港司法獨立

筆者一直以來都指出,美國這個所謂「民主大國」,處事極度雙重標準,涉及自己國家利益或內政,永遠一副道貌岸然,惟若是涉及競爭對手,甚至是「敵人」的事務,所有原則、標準都不再適用,換來的是「因人而異」、「因國而異」的處事手法。歸根究柢,一切都是美國國家利益為先,其他國家的利益就置之不理。


美國的馳名「雙標」


關於「雙重標準」,美國近日又有新猷。據《美聯社》5月9日報道,美國參議院星期一通過旨在保護最高法院大法官安全的法案,確保法官及其家人的安全,在最高法院商討是否推翻涉及女性墮胎權的裁決期間得到保護。報道指,這項獲得兩黨支持的法案,當日以口頭表決的方式全票通過,目標是令最高法院獲得與行政和立法部門同等待遇,確保九位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現該法案已移交眾議院審議。


提出法案的是特拉華州民主黨籍參議員克里斯·孔斯和得克薩斯州共和黨籍參議員約翰·科寧。科寧說,威脅最高法院法官及其家人的行為是「可恥的」,不能容忍那些試圖威脅司法獨立的行為。科寧說得非常好,試圖威脅司法獨立的行為確是非常「可恥」,但問題是,為何美國的司法獨立需要保護,而其他司法區的司法獨立,美國政客就可以隨便侵犯呢?


筆者說的,當然就是香港特區的司法獨立!


美國政客要求制裁香港法官


據美國新聞網站Politico報道,美國7名共和黨籍眾議員,上星期二(3日)去信總統拜登,要求美國行政當局擴大制裁香港範圍,包括制裁國安法指定法官、檢控官,以及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7名共和黨眾議員稱,近月香港局勢有惡化趨勢,尤其涉及《蘋果日報》案、公民組織解散及支聯會案,如果不採取更強硬措施,香港境內所有反對勢力會被鎮壓。據報,參與聯署的共和黨議員,有部分是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成員,包括韓裔議員金映玉(Young Kim)。


香港司法機構回應傳媒查詢時講得非常清楚,任何向法官和司法人員施以不當壓力,包括建議制裁措施等,均是對香港法治、獨立的司法制度,以及對法官公然和直接的侵犯,絕對不能接受。司法機構重申,所有法官的憲制職責是在行使其司法權力時,不論處理任何案件(包括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須獨立和專業地以法律和證據為依據,別無其他考慮。


國安逃犯早有此建議


大家是否記得,4月底的時候,其實已經有人提出過要制裁香港的國安法指定法官?那人就是國犯逃犯張崑陽。有關消息當時係由美國代理人媒體《美國之音》率先報道,據報道,當日張崑陽曾向美國國務院的官員提出有關建議。


老實說,外界無從得知,到底張崑陽和上述去信拜登,要求制裁香港法官的政客是早有連繫,還是各自提案。不過重點是,有關建議明顯已經在美國政界內部醞釀,美國政府未來很有機會因應建議,正式公布制裁香港法官。正如司法機構所言,建議制裁國安法指定法官,明顯是干預香港司法獨立、破壞香港法治的政治舉措,本人在之前的文章都已經清楚解釋制裁國安法指定法官的建議係有多麼橫蠻無理。


制裁法官橫蠻無理


簡單總結一下,香港的國安法指定法官,本身早已是合資格的法官和司法人員,他們並非因為落實《港區國安法》才成為法官,外界根本沒有理由質疑國安法指定法官審訊時的專業和獨立性。將矛頭指向我們的法官,絕對是無理,而且帶有政治偏見。


第二,時至今日,所有國安法指定法官,都是特首經諮詢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後委任,這程序已經確保了司法獨立,美國政客和國安逃犯,到底憑什麼質疑我們的法官呢?


挻身而出 支持法院


老實說,筆者知道講道理,對美國政客而言永遠不會有效,但我仍然很想藉此機會呼籲:如果大家係身處美國,而又想保障香港司法獨立,請大家都運用自己的影響力,向所屬地區的政客反映你的不滿,以及本人提出的道理,因為你們才是可以影響美國政客的一群。


最後,筆者在此緊急呼籲特區政府,既然已見到美國有向我們法院施壓的苗頭,希望特區政府,不管是今屆還是下屆,都盡快有預案;一旦我們的法官真的受到美國制裁,政府可以迅速回應、盡快提供援助。香港法院獨立審案,但我們絕不可以讓香港法官獨自面對和承受美國的攻擊,若政府到時才去處理因為制裁而衍生的各種問題,那就已經太遲。今日,政府就要和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張舉能商討,以免因為美國的無理舉措,對令香港法院運作受到負面影響!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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