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觀點】「起底」惡行應嚴懲阻嚇
【港人觀點】「起底」惡行應嚴懲阻嚇

香港入境處前文書助理涉於前年9月至去年8月,多次未獲授權進入電腦系統,把官員、法官、警員及其家屬等215人的個人資料,交由Telegram平台管理員發放。她早前承認瀆職罪,近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5個月。此案是目前涉「起底」案件中判刑最重的,相信具一定阻嚇作用,亦提醒暗藏於網絡的「黑手」們,法庭已認定「起底」惡行對社會破壞巨大,欲繼續以個人資料作武器的人,應及早清醒,切勿再以身試法。


「起底」事件影響惡劣


「起底」事件對社會破壞極大。在此案中,首先,在當時暴力環境下,被告的行為助長了一部分「黃絲」的囂張氣焰,深化網絡欺凌,讓「起底」者更肆無忌憚、影響了更多人士。尤其被告故意針對警務司法人員,是要營造「禁聲」恐嚇,企圖動搖及潰散執法機關的軍心及士氣,是「網絡恐怖主義心理戰」,可謂歹毒不堪。其次,公職人員利用職權擅自調出公民資料並公布於眾,讓社會對公職人員的職業與道德操守失去信任,對公職人員的形象造成極大打擊。最重要的是,網絡「起底」的傳播廣、時間長,難以消散,給被害者帶來長時間持續的傷害。


判決有阻嚇 狂熱分子需清醒


反修例風波以來,不少人受泛政治荼毒洗腦,以「起底」警務人員為榮,以為違法行為藏於網線之後就可不付代價。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2020年共處理1,198宗「起底」投訴,主要涉及警員及市民,他們在公開表達支持或反對政府後便遭「起底」。警方數據顯示,截至去年中,有2692名警員及1715名親屬被「起底」,共3867人成為起底受害者。可見相關社會對「起底」的惡劣及非法行為的後果毫不在意。


法庭今次判決,再一次說明政治事件不可作為犯罪的「擋箭牌」,表達政治訴求應用合法手段。「起底」警務人員只會擊潰社會秩序,對城市只會帶來更深的傷害。沉迷於網絡的人士要清醒,「狂熱」和「恐怖分子」只有一步之遙。而網絡並非無法可依,法庭不能姑息及容忍「起底」行為,要護衛城市法治的底線。


需加強資料保護、立法及執法力度


近年不少國家已經陸續針對「起底」行為立法規管,香港打擊「起底」行為的《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今年七月已經刊憲,正式將「起底」行為訂為刑事罪行,以及賦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法定權力發出停止披露通知,要求停止或限制披露涉及「起底」內容。法案同時賦權專員就「起底」個案作刑事調查和檢控,以加強執法力度。有關法案有待立法會通過,期望立法會可以盡完成審議,讓法例正式生效,杜絕所有將個人資料作武器的行為,保障所有香港市民的個人私隱免受侵害。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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