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文觀新】反對派在怕什麼?
【秉文觀新】反對派在怕什麼?

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修訂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為完善本港選舉制度訂下具體方案。那邊廂反對派就急不及待提出諸多批評,例如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質疑,新選舉制度會「削減參選」空間,而立法會地區直選議席減至20席,或令議會無法反映市民意見,甚至讓行政機關不受制衡云云。筆者想說,如果仔細了解修法及選舉制度內容,就會發現羅健熙的說法根本站不住腳。不論是立法會議員由選委會提名、功能組別或直選產生,其實同樣是民意代表,反映社會不同階層的利益;還有,反對派日後仍可依法參與直選,何來「削減」參選空間?

 

立法會將有更多不同聲音

 

在新選舉制度之下,立法會議席採用「432」分配方案, 地區直選議席雖然減少至20席,但選委會提名及功能團體的議席就分別佔40及30席。首先,立法會議席由原來的70席增加90席,立法會規模擴大,民意代表性自然會相應增加。加上這次選委會重新構建,增加了中小企、全國性團體等界別分組,讓更多不同界別及階級的社會人士加入;還有功能團體界別亦一直代表不同業界的整體利益。縱使地區直選的議席減少,但立法會的民意代表性不但沒有縮減,反而更為多元、讓不同界別人士的意見及聲音進入立法會。

 

反對派仍可參加直選

 

反對派應該先弄清楚一點,中央主導完善香港選舉的目的,是要確保「愛國者治港」能以落實,並非要搞「清一色」;重點其實在於,反對派要真誠愛國、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政府,符合相關法定要求,一樣可以參與立法會選舉,繼續依法享有參政權利。反之,如果有人想透過選舉去實行反中亂港、奪權計劃,危及國家安全及香港利益,試問豈能讓他們「入閘」參選?更何況,即使立法會議員產生辦法有變動,立法會本身的職責及職能不變,行政機關一樣會受到制衡;若立法會議員均由「愛國者」出任,相信日後議會運作會大大順暢,也就能夠集中精力處理經濟、民生議題,推動香港回歸正軌、向前發展。

 

完善選舉制度無疑是對香港有利,羅健熙等反對派提出質疑,可有從香港整體利益出發?還是只關心在立法會的否決權、關心反對派的席位多少、能收到多少薪津?相信答案大家都心中有數。筆者想問,既然羅健熙如此不滿選舉制度,那民主黨日後還會參選立法會嗎?請勿含糊其辭。不過,按照反對派過去的表現,筆者相信他們不會輕易「離去」!就以區議員宣誓為例,民主黨就表明容許黨員自行決定是否宣誓繼續做區議員,而據報社民連亦有意參與宣誓。反對派一邊批評政治,一邊極力想保著議席、守護薪津,這些「識時務」的反對派,永遠都「無得輸」!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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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appy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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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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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一吟
        龙一吟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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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背民主二字,但反向而行,回頭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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