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文觀新】政客們都是「政治犯」?
【秉文觀新】政客們都是「政治犯」?

什麼是講大話的最高境界?就是連自己都「呃埋」,在欺騙其他人之前,先騙過自己的良心。最近不少攬炒派政客、黑暴分子相繼被起訴、罪成入獄,民陣近日發起簽名聯署運動,要求港府釋放一眾「政治犯」,包括前香港眾志黃之鋒、周庭、林朗彥及壹傳媒老闆黎智英及反修例示威者等。筆者想說,香港根本無所謂的「政治犯」,大話無論多少次都不會成真,民陣、攬炒派願意面對現實了嗎?他們口中「政治犯」,根本只是「罪犯」或刑事案的「嫌疑犯」。

 

認罪的都是「政治犯」?

 

就以黃之鋒、周庭及林朗彥為例,三人因去年6月包圍灣仔警總案,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各人先後向法庭認罪,最終被判罪成入獄,這樣還能叫「政治犯」?還有黎智英涉嫌欺詐及涉犯「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捕、被起訴是因為其涉嫌違法,這又算什麼「政治犯」?再說,其他黑暴案的被捕者,當中有涉及「打砸搶燒」,甚至「殺人放火」的,難道他們又是「政治犯」?

 

香港根本無「政治犯」

 

筆者想說,香港司法獨立,法庭只會根據案情及證據判案,審訊公平公正,香港根本不會有所謂的「政治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論被告的政治立場如何,只要犯法就要拘捕、檢控,這就是法治。即使以「政治之名」違法,一樣不可能獲「赦免」!民陣到底是連是非曲直也分不清楚,還是在「自欺欺人」?答案相信他們心中有數。如今疫情下無法舉辦遊行集會,就搞這些詆毀法治的聯署行動來嘩眾取寵?想不到民陣亦已淪落至此。

 

攬炒派經常將「法治」、「民主」放在嘴邊,但如今民陣的行為不就是帶頭破壞法治嗎?黃之鋒、周庭等人是經審判罪成入獄,若因攬炒派的施壓,港府就要釋放一眾攬炒派人士,潛台詞是要將其政治背景成為刑責的「免罪金牌」,那香港還有法治可言?其實道理很簡單,不想被捕、被檢控的話,最好就是不要違法。如果民陣有心「救手足」,應該早勸他們守法,而不是事後才要求政府放人!


圖片來源:社民連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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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85294****13
    +85294****13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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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係5係都話係政治犯,以為敢就多D支持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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