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立法禁止假新聞
還不立法禁止假新聞

最近,有一單法庭新聞非常值得大家去睇,話說一個網名叫「金正恩」嘅地盤工人,喺網上謊稱有示威者喺新屋嶺被警察性侵甚至被殺害,並呼籲其他人去「包圍」新屋嶺,呢個「金正恩」之後被告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兼罪成。呢件事所反映嘅,係煽動他人,故然有刑責,但係大家要諗下,呢啲假新聞過去一年喺香港挑動咁多矛盾動亂,其實我哋係咪需要有一套法律去禁止假新聞假消息呢?

 

假新聞挑起衝突

 

如果大家回想返過去一年嘅黑暴謊言,新屋嶺、8.31太子站、爆眼女等事件,都一次又一次地挑起矛盾甚至係街頭衝突,但係除咗今次呢個「金正恩」因為煽惑他人被檢控之外,基本上就無乜人因為發放假新聞而負上刑責;放任假新聞,就係當下次再有黑暴分子散播謊言嘅時候,又會激發起衝突同抗爭,依家社會上已經有唔同聲音要求立法,香港好應該跟上標準。

 

立法禁止假新聞,其實世界其他地方係有先例可循,例如啲人好鍾意攞嚟同香港作比較嘅新加坡,喺去年10月就訂立咗《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令》,將發布「違反公共利益」嘅假新聞列為刑事罪,而唔配合政府命令將假新聞下架、發布更正訊息嘅,都有相應罰則。據報,截至今年七月初,新加坡政府已經動用過呢個法令60次,包括要求政黨修正網上嘅不當內容。既然其他先進地方都可以立法,香港要立法,應該無難度。

 

治亂世 須用亂典

 

坦白講,如果係太平盛世,廣男唔會倡議立法打擊假新聞,但經歷過黑暴運動,香港已經唔係「昨日的香港」,黑暴分子經常散播不實訊息,為嘅就係挑動矛盾甚至煽動人上街抗爭;上街抗爭,即係意味可能會爆發暴動及流血衝突。喺呢個前提底下,立法打擊假新聞,既可令矛盾、衝突少啲,亦可以減少社會撕裂。喺「國安法」生效下,攬炒派喺議會做唔到啲咩,既然如此,港府係咪應該盡快立法呢?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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