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為公義 可襲警?
【鐵筆錚錚】為公義 可襲警?

周日(14日)沙田反修例遊行再釀流血衝突,警方在進行清場行動時,與示威者在爆發衝突,大批示威者在高處向警員投擲雜物、雨傘及木棍,警員進入新城市廣場執法後,有示威者圍毆警員、甚至有警員被示威者咬斷手指,面對種種令人髮指的暴行,盲反派反而將矛頭指向警方,《生果報》主筆盧峯今日撰文抹黑警方,指清場期間策略失誤、禁錮市民、「草菅人命」云云,將責任全部都推諉到警方身上。筆者認為,在批評警方行動前,應該先想清楚,到底是誰佔領道路、向警方擲磚、肆意襲擊、圍毆警員?盲反派是否要警員高舉雙手,讓暴徒盡情毆打、發洩,才叫稱職的執法者? 


指摘警方導致流血衝突發生


盧峯今日在《生果報》有一篇題為〈強烈譴責警隊草菅人命的策略〉的社評,其大意就是譴責警方,質疑周日處理沙田流血衝突的手法不當,稱無視市民訴求,卻反而拘捕違法示威者是「不公不義」,又批評警方策略上不專業、失誤以及鹵莽,導致流血衝突發生,在商場內進行圍捕,形成「困獸鬥」云云;而對於示威者的暴行,盧峯似乎只有輕措淡寫一句「也有抗爭者激烈反擊毆打落單警員的場面」,筆者實在好奇,示威者追打警員暴行連連,盧峰就只得一句「示威者反擊」,他是看不見示威者的暴行?還是因為示威者是自己友,所以「扮」看不見示威者暴行呢?


示威者才是始作俑者


要回想當日情境,就應該由示威者堵路、佔領開始說起,之後警察行經商場下,部分示威者在商場平台高位,向警員投擲磚頭等雜物,警方進入商場執法,不斷被襲擊,明明是圍毆警員,且是瘋狂拳打腳踢,盧峯說成「也有抗爭者激烈反擊毆打落單警員的場面」,和稀泥地略過暴行,也罷;有警員被咬斷手指,盧峯又看不見、不知道嗎?如果認為警察執法嚴厲或策略失當,這當然可以,但略去示威者大部分暴行,那就明顯是偏頗,甚至歪曲事實。


或許,盧峰不認為示威者暴行沒有甚麼大問題,但不知道如果被掟磚、掟雜物、被圍毆、被咬斷指的是盧峯本人,他還可以如此輕描淡寫地形容暴行嗎?盧峯在其文章稱拘捕違法示威者是「不公不義」,大家要問句,示威者的違法暴行,又符合公義嗎?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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