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縱容罪案 才令法治崩堤
【鐵筆錚錚】縱容罪案 才令法治崩堤

一名港青涉嫌於台灣殺害其女友後潛逃回港,但礙於香港與台灣沒有簽訂移交逃犯的長期安排,以致未能引渡該名港青到台灣受審,港府建議修例堵塞相關漏洞,卻換來盲反派以「打開缺口」、「怕政治犯被移交到內地」為由反對;今日《生果報》主筆盧峯又撰文,稱修例將「令港法治港崩堤」,筆者認為,任由內地、台灣疑犯潛逃香港,使其逍遙法外,才是令本港法治崩堤的最大缺口。


移交逃犯 法庭把關


盧峯以〈修例移交逃犯將令港法治港崩堤〉為題撰文,稱修例「打開一個缺口,讓內地執法部門、政府可以把專政之手直接伸到香港,名正言順要求香港把『疑犯』拘捕及直接交到北京手裏」,甚至稱《基本法》等也會成為泡影,又提到本港特首以至其繼任人不會向內地「Say No」。筆者認為,盧峯在其文章至少忽略了一個重點,就是本港法庭的角色。


的而且確,在若然相關法例修訂後,是由本港特首決定是否啟動移交程序,但盧峯忽略了一個重點(或許他是明知但故意不提及),就是移交逃犯到內地、台灣與否,並不是特首一人「說了算」,而是要經過本港法庭作審視,決定是否應該把逃犯移交。在本港司法獨立、法官獨立審訊案件以及法例列明不可因政治理由移交逃犯的情況下,修例會如盧峯所說「打開缺口」、「把港法治港原則毁掉」嗎?除非盧峯連本港法庭都不相信,否則他的假設實在難以成立。


讓正義得以彰顯


更重要的問題,就是盧峯基本上沒有提及到,香港人在台灣涉嫌犯下謀殺罪而潛逃回港,這事情應該如何處理呢?又或者,如果其他人在內地、台灣犯下嚴重罪行,又要因為盲反派的「政治理由」而任由其回港逍遙法外嗎?當盲反派以「功利主義」式的辯駁方式稱不應該一個人被殺就修例影響其他人的時候,筆者實在要問盲反派一句,倘若被殺的你們的子女、親人,你們還會說得那麼輕鬆嗎?


誠如「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所言的「Justice must not just be done, but must seen to be done」,今次港人在港被謀殺一案,就是正義未能彰顯,最令港人驚嗟的,是阻止尋求公義的,竟是一直把民主、公義掛在口邊的盲反派人士,實在諷刺!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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