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文章】Fact Check 戴耀廷!
【精選文章】Fact Check 戴耀廷!

檢控「違法佔領」搞手嘅案件就嚟開審,「走數」機會極高嘅「違法佔領」發起人、港大法律學者戴耀廷喺Facebook分享國際特赦組織嘅呼籲,要求「停止在香港作出於政治動機的檢控」;言下之意,好似話畀人聽自己係無辜、係「政治犯」咁。廣男覺得,有時同戴耀廷講太多都係「晒Gas」,不如廣男喺度同大家重溫下戴耀廷喺過去幾年講過啲乜,大家諗下佢到底係咪「政治犯」啦!

 

早明言「佔中」違法 稱會承擔罪責

 

喺2013年1月16日,戴耀廷喺《信報》發表題為「公民抗命的最大殺傷力武器」,第一次提出「違法佔領」嘅概念。佢喺內文中講明「佔領係違法」,而「參與者必須在誓言書表明會承擔罪責。行動結束後,參與者應自行向執法部門自首,交執法部門決定是否對作出起訴。這也是保持此行動的政治感召力的重要部分」;之後幾個月,佢不斷喺文章中重申「佔領中環行動涉及不合法的行為」、「有限度犯法但非暴力地堵佔中環的要道」等等。換句話說,戴耀廷一早知道佢自己煽動嘅行為係犯法,而且承諾過會承擔罪責。

 

去到2014年9月尾,即係「違法佔領」正式「爆發」後,戴耀廷承認佔領情況已經失控,而且活動已經違反「非暴力抗爭原則」;同年12月初,佔領仲未結束之際,戴耀廷等人發表「告市民書」,稱佢自己同其他主要違佔搞手決定到警署自首,「體現承擔精神」,更聲稱自首唔係懦弱,而係「履行承諾的勇氣」,狀似願意為自己行為承擔責任。

 

公民抗命不等於要認罪?

 

可惜,隨住唔少「違法佔領」期間嘅案件陸續告到法庭,而且相繼被重判,戴耀廷等人嗰陣時就立刻開始「縮」;而喺上年9月一個論壇,戴耀廷就公開聲稱「公民抗命」中嘅承擔責任「不等於要認罪」;換句話說,佢將自己之前話「違法佔領」違法、參與者要承擔罪責、要去警自首等等說法基本上全部推翻,今日的我大大力咁打倒昨日的我。

 

所以,當戴耀廷分享國際特赦組織嘅聲明想「暗示」自己係政治犯嘅時候,大家真係要問吓戴耀廷,話佔領違法、講明會犯法嗰個又係你;話參與佔領者要承擔罪責,嗰個又係你;一個「明知」自己犯法、講到明會承擔罪責嘅人,乜會係「政治犯」咩?乜政府而家告一啲同你所犯行為唔相稱嘅罪名咩?講到尾,戴耀廷都係想「走數」、唔想坐監、「公民抗命,既畏且懼」啫,點解唔大大方方承認自己賴帳呢?而家咁樣畀人「踢爆」,真係好肉酸囉!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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