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回望】捐款門中的照妖鏡
【一周回望】捐款門中的照妖鏡

過去一周最受傳媒關注的新聞,實非「捐款門事件」莫屬,整件事的發展猶如一面「政壇照妖鏡」,令人不禁替香港民主發展憂心、揪心、也痛心。
 
連串歪理令人目瞪口呆
 
整件事的觸發點,乃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涉嫌秘密向泛民政客及政黨廣派逾四千萬,在「捐款數簿」中出現的政黨有民主黨和公民黨,個人名字則包括李柱銘、陳方安生、陳日君、朱耀明、李卓人、梁國雄、鄭宇碩、毛孟靜、涂謹申等,覆蓋面之廣令人吃驚。
 
過往經常聽到泛民政客說從政者必須比白紙更白,但今次事件的後續發展,卻讓人清楚見識到何謂雙重標準。一眾涉及秘密收受巨款的政客,基本上大部分都不覺得自己「有問題」,更遑論有人就事件認錯。有人義正詞嚴地表示自己收朋友錢沒有問題,有人則託詞款項是代政團收取,最離譜是有不只一位議員明明以個人身份收錢而未有申報,卻大玩「捉字蝨」,推說款項不是條例所訂明的「個人利益」,並在事前或事後把款項撥入所屬政黨。
 
口講民主卻無視申報制
 
本文無意拋出什麼「勾結美國」、「金主操控泛民」、「宗政媒合一」諸以此類的說法,但立法會申報制度,是確確實實存在的,而這些平日將爭取民主掛在口邊的政客,竟然認為自己秘密收錢未作申報不是什麼一回事,這才是真正令人替香港民主發展感到憂心、揪心及痛心之處。
 
猶記得十一年前的相若時間,一名生活無憂的高官,因為被指加稅前買車未有申報,涉嫌避稅十數萬而遭到黎智英旗下的《蘋果日報》一連數天給予A1頭版追擊,雖然該高官事後已解釋買車是因為當時女兒即將出生而需要買入可安裝嬰兒椅的私家車,且他更將節省到的稅款雙倍捐出,並坦承事件是無心之失,但最後仍難逃辭職命運。
 
當看到收錢政客今天的嘴臉,不禁令人為該名高官感到不值。他是誰?他的名字叫梁‧錦‧松。

原圖: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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