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修訂議規先係王道
不斷修訂議規先係王道

立法會舊年成功修訂議事規則,限制咗盲反派「拉布」嘅空間。點知盲反派「文攻不成,改玩武鬥」,「拉布」既然難咗,班盲反派就改為衝出主席台、離座搗亂去阻撓會議。議會外呢?就不時做埋晒啲毫無道德兼踩界嘢,民主黨許智峯「搶手機」就係最好例子啦!可惜,現時立法會議事規則其實係規管唔到呢類行為,班盲反派做完後全無後果可言,近日建制派就建議再修訂議事規則,囍雨梗係第一時間舉腳贊成啦!

 

被人DQ 與人無尤

 

進一步規管立法會議員喺議會內外嘅行為,根本就係民心所向,亦係香港市民共識,根據初步建議,建制派認為可以考慮規定一旦有議員被驅逐出會議廳後,喺特定時間內就唔可以再參與會議,甚至需要罰款等等。盲反派議員作為暴行嘅始作俑者,梗係反射性反對啦,個別盲反派議員話喎,唔需要設立懲罰機制,質疑呢個只係「變相DQ」議員咁話。嗱,呢啲咪就係歪理囉,等囍雨K.O.你班人啦!

 

首先,囍雨想喺度問一問一眾盲反派議員,如果你開會時唔衝出主席台、唔擅自離座搗亂會議、議會外唔做埋晒啲違法同極卑劣行為,試問點可能畀人罰?又點會畀人「停賽」?話修訂議規規則係「變相DQ」議員嘅盲反派撫心自問,有冇人迫你哋去破壞規則同秩序?設立懲罰機制,想令到議會更暢順,咁都叫做唔公平?

 

立法會議員必須向全港問責

 

第二,盲反派成日話,自己做嘅係獲得選民支持嘅「抗爭」,所以立法會唔應該規管佢哋嘅種種「抗爭」行動同埋會議廳外行為;老老實實,盲反派咁講就真係大錯特錯喇,首先,立法會議員面向嘅係全香港市民,並唔係一小撮選民,你做到立法會議員,面對嘅就係全香港市民,因為你哋係領受公帑、擁有公權力嘅公眾人物,所以必須受到全香港監督,絕對唔係只向小部份人問責。既然係咁,立法會當然有責任規管立法會議員嘅所謂「抗爭」,甚至議會外嘅不良行為啦!

 

囍雨上面所提嘅,根本唔係乜嘢大道理,盲反派並唔係唔識,只不過係「詐唔知」啫!香港立法會畀盲反派搞亂咗差唔多有年喇,點都係時候嚟個了斷,好好處理啲暴力、欺凌同惡質行為啦,作為納稅人之一,點解要我每日睇住班盲反派事實唔做,只係走去做政治SHOW先?


原圖: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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