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杜絕拉布 還須嚴格執法
【鐵筆錚錚】杜絕拉布 還須嚴格執法

繼立法會大會成功修改《議事規則》後,財委會昨日在特別會議又成功修改《會議程序》,財委會主席陳健波表示,「大的拉布工具已移除」。筆者認為,即使透過修改立法會大會以及財會委的規則或程序,並不一定意味盲反派就不能再「拉布」,因為只要他們採取衝擊、癱瘓議會的方式「拉布」,立法會會議仍有可能被阻礙及拖延。故此,要杜絕「拉布」,立法會大會、財委會以及兩個小組委員會的主席,必須嚴格執行《議事規則》,驅趕滋事的盲反派議員。

「拉布」工具大抵已移除

立法會財委會昨日舉行特別會議,通過由廖長江提出的兩項《會議程序》修訂,包括限制議員在財委會及兩個小組會議提出大量臨時動議,而且不能動議休會,最多只可提中止待續,且每人限時發言一次;有關修訂通過後,財委會主席陳健波表示「大的拉布工具已移除」,筆者則認為有關盲反派「拉布」的行為,依然充滿隱憂。

每當盲反派議員用盡會議程序「拉布」而未能阻礙議案表決時,他們必定會使出「絕招」,就是一窩峰人衝到主席台抗議,迫令立法會大會或其他委員會主席宣布休會,變相「拉布」成功。在筆者而言,單純驅趕有關議員出會議廳或換個會議場地可能無濟於事,因為保安們可能動不了盲反派議員,十數個盲反派議員擠在主席台前,有時保安員根本無從入手。

必要時報警處理?

事實上,立法會主席以至其他委員主席,面對盲反派衝擊並非無計可施,因為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任何人不得阻礙議會進行,或妨礙立法會人員履行職責;如果盲反派議員要「硬衝」,隨時干犯相關條例,或須罰款甚至監禁。問題就是,立法會主席有這個勇氣嗎?

筆者認為,無論是「一地兩檢」抑或之後的《國歌法》立法,盲反派就算「拼了命」也會反對立法,如果立法會大會或其他委員會願意嚴格執法,報警追究犯事議員,相信「又要威,又要戴頭盔」的盲反派議員,自會因為怕觸犯法例甚至失去議席而不敢「胡亂衝擊」,始終他都是非常「錫身」,而且「視議席如命」的。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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