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行無常】先紀律聆訊戴耀廷?
【諸行無常】先紀律聆訊戴耀廷?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早前去信香港大學,要求辭退「違法佔領」發起人、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認為對方言行與教育理念背道而馳,嚴重影響社會風氣,而由何君堯發起、要求港大辭退戴耀廷的聯署,據報已有近3萬人參與。筆者認為,戴耀廷作為法律學者、憲法專家,他在教法律的同時又宣揚「違法達義」一事十分值得商榷,既然社會有如此巨大的呼聲,香港大學管理層亦必須面對,至少也該安排一場紀律聆訊,認真審視戴耀廷是否適合繼續任教。

最高層法治竟是「以法達義」?

筆者並非港大法律系學生,亦可幸從未受教於戴耀廷,但筆者絕對有理由相信,戴耀廷在課堂上其實也有宣揚「違法達義」的理念。港大法律學院有一個法律教育計劃,主講者正是戴耀廷及公民黨律師,他們宣稱法治有四層,最高一層竟然是「以法達義」;撇除戴耀廷的說法是否符合法律專業的學術理論,他所指的「以法達義」肯定就是指「違法佔領」等違法行動。一個受公帑養活的學者,一邊在教育工作上宣揚破壞社會秩序的訊息,何等諷刺!

大學教職員享有言論自由,這點無人置喙,筆者認為港大校方要思考的,乃戴耀廷作為一個法律學者,在教授學生法律知識的同時,不斷在社會宣揚違法概念,有關行為是否有踰矩之處。撇除他正因「違法佔領」而被控《公眾妨擾罪》,一間受公帑資助的大學,真的要容許一個教職員宣揚違法訊息,直接間接將學生帶向違法的危險境地?由此看來,一場嚴謹的紀律聆訊,絕對有其需要。

戴耀廷也走數 何來「以法達義」

由始至終,戴耀廷所指的「以法達義」,或是我們一般人所理解到的「違法達義」,這倡議最危險之處,乃是何人可以界定甚麼時候、甚麼情況下便可以「違法」抗命。過去幾年的經驗告訴香港市民,上述憂慮並非杞人憂天,旺角「鳩嗚」是「違法達義」、暴力趕水貨客是「違法達義」、「旺角暴動」亦被人說成是「違法達義」,上述例子已充分說明,「違法達義」是多麼的荒謬和不可取。

說穿了,戴耀廷倡議的「違法達義」只是一個讓人有藉口任意違法的幌子,偏偏「以法達義」或者「違法達義」的最後一步,即「承擔罪責」以示堅持理念這一項,就一直沒被重視和履行,就連戴耀廷自己亦表明絕不找數,誓要打官司打到底,「違法達義」還有何正當性可言?在此,筆者要求戴耀廷他日出庭,可以勇敢認罪,不要再找藉口推塘,否則只會令自己或其同路人淪為社會笑柄!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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