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之後,我們一定會認罪,完善法治,並且在法庭上自辯,陳述公民抗命理據!」震天價響的政治口號,煽惑了多少人心,欺騙了多少市民冒險走上街頭,參與歷時79天的「違法佔領」。當日說得慷慨激昂的一眾「佔領」旗手,在面臨正式檢控時終於正式「走數」;「走數」還不止,還要滿口歪理,試圖繼續誤導市民,名副其實反口覆舌的政客,藉「違法佔領」撕裂社會,事到如今,大家是否都應該撫心自問,難道香港真的要繼續被這班騙子牽著走?
「佔領」疑犯終於「反口」
「違法佔領」發生至今已經超過兩年半,三名始作俑者,包括港大法律學者戴耀廷、中大社會學者陳健民,以及牧師朱耀明等九人,早前被警方正式起訴;然而,佔領前後曾經多次和反覆表明「一定會」承擔罪責的三人,在社會多番質問後,昨日終於正式「反口」,表明將拒絕認罪,出爾反爾!
「反口」還不算最過份,「反口」所用的藉口才一絕。陳健民聲稱,2015年警方向其警誡的罪名,包括參與、組織及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會罪名,不是如今的煽惑、串謀造成公眾妨擾罪,又稱「煽惑」罪名與他們主張的「命運自主」精神違背,故此必須抗辯。
選擇性認罪 怎可完善法治?
陳健民身為學者,飽讀詩書,竟然滿口似是而非的歪理,實在令人嘆息;事實上,香港是法治社會,控方決定控以甚麼罪名,理應和必須以控方手上有甚麼「證據」為依歸,警方經長時間搜證,再諮詢法律意見後,再以合適的控罪提出檢控,試問有甚麼問題?
當然,如果警方提出的控罪與事實或案情不符,那當然有違公義,但如今實際情況卻是,警方以「煽惑、串謀造成公眾妨擾罪」提出檢控,法律界人士普遍都認同是控罪跟案情沒有牴觸,意即控罪跟坊間可見的事實基本吻合,就連首批被檢控的「佔領疑犯」,亦不敢公開表明控罪跟案情不同,試問陳健民等人還有甚麼「走數」的理由?難道是控罪輕才認,控罪重就拒認?
公民抗命 既畏且懼?
如果說,當初所謂的「無畏無懼」,原來只是「有限度認罪」、「不會尊重法治」,那麼這批疑犯當初發起「違法佔領」時,為何沒有清楚向公眾說明?事到如今,大家終於看清楚,整場「違法佔領」都只是某些人將「隨便犯法」的危險思想,包裝成冠冕堂皇的政治口號,藉以煽惑群眾參與反社會行為而已。
還有,明明說好會公布的「違法佔領」帳目,其實至今仍未公開,一拖再拖,難道當中有見不得人的秘密?「違法佔領」,令香港部份主要幹道被「佔領」足足79天、除影響市民及商戶的生計和生活,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亦告陷入冰點,朋友間吵架的吵架、反目的反目,類似例子可說屢見不鮮。這些惡果,總要有人以法治和文明的方法去承擔,我們深信香港法庭的裁決,將會還香港人真正的「公義」。
圖片來源:民間人權陣線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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