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被媒體忽略的『Hidden Agenda』
【鐵筆錚錚】被媒體忽略的『Hidden Agenda』

 

日前入境處人員執法,到觀塘工廠大廈一表演場地「Hidden Agenda」(下稱「HA」),調查在沒有工作簽證下表演的英國樂隊,懷疑該樂隊在本港「打黑工」,在「Hidden Agenda」收費演出。事情本來頗為簡單,就是有外國人懷疑在本港違法打工,但有個別政黨人士及媒體卻形容入境處行動為「打壓」,即使有立法會議員炮轟有關人士歪曲事實、縱容犯法,有關人士仍繼續把「打壓」說法無限放大。事實上,在「Hidden Agenda」事件上有一『Hidden Agenda』(隱藏議程),就是當有人不斷高呼被「打壓」的時候,卻鮮有人提及到底在工廠大廈搞表演,會否有消防安全隱患。

過往少執法 等於不應執法?

對於「HA」事件,坊間以至文化界人士都有一種說法,就是過往沒有執法,為何今次要執法呢?又或者為何其他的你不拘捕,今次就要拘捕「HA」工作人員和樂隊成員呢?筆者認為,這種以往未有執法,所以今次也不應執法的說法為一種謬誤,打個譬如,倘若有市民在駕駛時經常超速,但頭九次也未有被檢控,那麼到他第十次超速駕駛時被檢控,他若以「我頭幾次超速駕駛也沒有被檢控,今次也不應作檢控」為理由辯護,這說法合理嗎?

藝術發展局委員周博賢出席電台節目時質疑,政府的拘捕行動似是針對「HA」,但誠如周博賢自己在接受訪問時所指,近年政府加緊執法,「HA」最近為其他表演者申請工作簽證時,入境處也有回覆他們「HA」地方不合規格,所以「HA」工作人員在明知「碰壁」及時間緊迫下,未有作相關申請;既然知道有關行為可能違法,筆者實在不明白,入境處依法執法,而「HA」及該樂隊涉嫌違法,與「打壓」有甚麼關係呢?

支持文化事業 不等於要犧牲安全

或許,社會上實在充斥太多「打壓」、「不支持文化創意產業」或者「不支援工廠發展」的聲音,令大家忘記了「HA」事件中的真正『Hidden Agenda』,即消防安全問題;筆者估計,入境處之所以如此緊張地執法,是因為處方重視工廈的安全問題,近一年前發生的淘大工業村迷你倉大火,相信大家依然歷歷在目,工廈的安全問題,政府各部門不可不考慮,亦有可能大火過後,政府對工廈消防安全的巡查更嚴密,少了所謂「隻眼開,隻眼閉」的情況。

「HA」負責人把工廈單位設計成一個表演場地,大家可以試想一下,如果表演時發生火警,觀眾、工作人員以至場地負責人有沒有足夠的緊急通道逃生呢?場內有沒有足夠的消防設備呢?場內的各種物件耐熱程度又如何呢?這些消防安全問題,不單止政府要考慮,「HA」負責人也應該考慮,無論如何「樂與怒」,也應該顧及各方安全。去年12月,美國加州奧克蘭市發生了一場發生於貨倉的「派對」大火,肇事貨倉無牌舉行音樂派對,最終導致最少36人死亡的慘劇。

筆者曾經有朋友在民間組織工作,由於租金便宜而把辦公室設立於工廠大廈,但近年該辦公室不獲續租;初時筆者也不以為然,但與有關朋友以及具備相關知識的人士傾談過後,也總算明白倘若在工廈設立辦公室、搞活動出了意外,而消防設備不足、欠缺逃生通道,很可能會釀成禍及人命的災難!

原圖:h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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