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動仇恨誠可恥 《生果報》靠害青年人
煽動仇恨誠可恥 《生果報》靠害青年人

《生果報》斷章取義誣衊特區政府官員,早已不算甚麼新鮮事,特首梁振英更無疑是政府中被「老屈」得最多的一個。梁振英近日出席一間中學的週年紀念活動時,提到今日香港社會有兩種人自以為有「免責金牌」,包括「自以為頂著民主光環」者,以及某些青少年人;梁振英之所以如此說,當然有其前文後理,偏偏《生果報》又再一如既往,只抽整個演說中的片言隻語大造文章,對梁振英的論述卻集字不提,尤其甚者,無故牽扯到梁振英當上國家領導人後,亦不要以為「不用擔心法律追究」。報章評論竟無事實根據可言,除《生果報》外實不作他想。

梁振英從無歧視和仇視青年人

梁振英在學校活動上說了甚麼?為何《生果報》會在「社論」中將其言論演繹為「歧見甚至仇視」民主派和青少年?

長話短說,簡單而言,梁振英當日表示,一個人的工作能力、學歷,甚至是外表,都可能會得到一個「評分」,在外人看來,這些分數加起來,大概就是一個人的「價值」。然而,他認為這些「分數」,最值得重視的並非數字有多大,而是數字前面是「正號」或「負號」。意思就是,一個人能力愈大(分數高),但若然所做的是壞事(負號),這人對社會的危害就愈大,亦正是梁振英演說的核心:支持民主者及青年人都不應「有術無道」。

有術無道 遺害更大

他進一步闡釋,指今日部份「自以為頂著民主光環」的人,以及一些青年人,他們的能力都很高(分數高),但卻誤以為自己有「免責金牌」,結果「有術無道」,做盡踰越法律界線的事仍以為不必受法律制裁,這種人對社會的危害最大。作為社會的一份子,大家都應該發聲,指出他們(尤其是青年人)的錯誤。

由始至終,梁振英在演說中所批評的,都只是「頂著民主光環」做壞事,以及部份自以為違法亦有「免責金牌」的青年人。《生果報》將梁振英演說扭曲為他一刀切批評所有支持民主的人和所有青年人,明顯就是曲解梁振英的意思。

梁振英希望的,是社會人士,尤其是教育工作者,真真正正做到「是其是、非其非」;青年人做得好、做得正確,當然要讚賞和支持,但一旦他們做錯事、做了違法的壞事,我們就不能包庇,要指出他們的錯誤,讓青年人可以改過向善。

教人育人:教育的真諦

不管是否認同梁振英的說法也好,至少有一點相信是廣為香港市民接受的,就是若青少年做錯事,我們必須指出他們的不是,而不是縱容、包庇;正如梁振英在演說中所言的「教人育人」的「教育」真諦。甚麼是「教人育人」?「教」,簡而言之是傳授知識,至於「育」,就是「培育」;大家教育下一代,想必會都想盡力做到「是其是、非其非」,讓下一代明辨是非,正是「培育」的真義。

撫心自問,今日香港社會,到底是願意指出青年人錯誤的多,還是包庇護短、盲目袒護青年人者多?79日「違法佔領」、暴力驅趕內地客的所謂「光復行動」、鬧市「鳩嗚」團、旺角暴動,甚至是青年新政「宣誓辱華」案,這些近年發生的社會大事,若說主要是青年人主導,雖不中亦不遠矣。那麼,香港的政界人物,尤其是非建制派反政府陣營中人,他們可曾站出來直斥其非?

非建制派「累死」青年人

每一次發生暴力抗爭事件,非建制派中人都習慣率先將責任推到政府頭上,是的,發生這些事,政府當然責無旁貸,但參與暴行的青年人又是否半點責任都沒有?最經典的例子,莫過於工黨的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當日旺角暴動過後,社會有聲音要求政府訂立《禁蒙面法》,當時仍是立法會議員的何秀蘭回應事件時,竟以「蒙面」可能是傷風感冒為由去,反對就《禁蒙面法》立法,這不是包庇護短又是甚麼?

類似的例子,近年屢見不鮮。大學生用下體敲打同學的頭,全因政府性教育不足,責任不在學生;學生組織主導「違法佔領」被檢控,全因他們「理想崇高」,故此政府依法檢控都是「政治檢控」;高舉「本土」旗幟的年輕人組織違規辦學,被教育局警告赫然又成為「政治檢控」,凡此種種,不勝枚舉,夠膽指斥青年人者,竟成稀有動物。

盲目包庇 《生果報》連累青年人

早前,審理其中一單「旺角暴動」案的法官郭啟安,判處一名參加暴動的「大好青年」入獄四年九個月,郭官當時清楚表明,要判處一個背景良好的年輕人入獄,心情十分難過,但為免「案件重演」,法庭必須以嚴峻判刑對無法無天的暴動人群給予當頭棒喝。郭官又直言,激進的年輕人勇於挑戰權威和法律的同時,也要勇於面對和承擔所犯罪行的後果。

《生果報》曲解梁振英演說內容,東拉西扯、文不對題,挖空心思煽動青年人對梁振英的仇恨,說穿了無非是要繼續充當違法者的輿論保護傘。今日社會,部份高舉民主旗幟的人,面對青年人的錯誤行為,從不加以提點,彷彿高舉「民主」二字,就可以視法律如無物,正因為「傳媒」的推波助瀾,令到不知多少青年人萬劫不復,鋃鐺入獄者眾。《生果報》看似公義,其「社論」內容卻完全是跟香港法院「重刑阻違法」的判決對著幹!

圖片來源:FreeImag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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