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行無常】非建制派難得團結 齊搬龍門為插梁振英
 【諸行無常】非建制派難得團結 齊搬龍門為插梁振英

謊言,在今天香港說一百次都會成真,非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深諳此道,近年不時手執雞毛蒜皮小事加油添醋「炒作」,加上不時「搬龍門」攻擊政府,說穿了還不是想藉以撈取政治籌碼?筆者所指的,乃涉及特首梁振英的「UGL事件」,非建制派由2014年開始不斷就事件大造文章,縱當事人已反覆多次公開澄清,沒有新材料在手的他們,竟不斷「搬龍門」,隨隨便便又抽出另一條法例去質疑一番,認真「辛苦」!近日,非建制派又有動作,碰巧近日盛傳梁振英有機會出任全國政協副主席,晉身國家領導人之一,非建制派目的為何,可說是昭然若揭!

梁振英早已按《基本法》規定申報

立法會非建制派議員本已貌合神離,對香港政情稍有認識的人都清楚這一點,那為何他們今次如此團結呢?原來又是要「抽水」和「政治攻訐」。近日盛傳,梁振英有機會獲選為全國政協副主席,廿六個非建制派議員未知是妒忌,還是心虛,竟然裝作團結,聯署去信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告狀」,聲稱梁振英「貪腐醜聞尚未解決」,故不宜擔任政協副主席要職。

然而,他們的理據卻粗疏得令人發噱,這廿六名議員指,就任行政長官後,梁振英並無按照《基本法》第47條,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就與澳洲企業UGL的協議及所收取款項作出申報;他們又質疑,梁振英亦未有向公眾交代協議酬金內,哪部份需要被徵稅云云。

夠了,到底非建制派何止停止以謊言誤導公眾?其實梁振英和特區政府,早已在不同場合清楚交代事件,以有關《基本法》第47條的質疑為例,時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原來早於2014年10月29日,已在立法會表示:「行政長官就任時已按照《基本法》規定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作出申報」;2015年1月21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再次在立法會澄清:「行政長官就任時已按照《基本法》規定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作出申報」。

行政長官辦公室早已交代交稅問題

至於交稅相關問題方面,行政長官辦公室早於2014年10月9日已清楚解釋,梁振英曾就稅務問題諮詢執業會計師,對方的意見是,根據香港《稅務條例》,涉及「UGL事件」的400萬英鎊屬於「離職協議」,故不需納入薪俸稅範疇,因此毋須交稅。到底非建制派一眾議員是「失憶」,還是「裝聾扮啞」?相信市民都心中有數。

事實上,自從「UGL事件」在2014年曝光後,非建制派就多次亂搬出不同「理由」去攻擊梁振英,以整日將自己曾任廉政公署調查主任一事擺在口邊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為例,此人最初誣衊梁振英「收回佣」,指梁振英可能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即未得僱主同意,收受與業務有來往的第三方利益。

然而,事實當然並非如此。率先報道「UGL事件」的澳洲傳媒,其實早於2014年已澄清,涉事各單位,包括梁振英當時的僱主,都清楚知道梁振英與UGL所簽「離職協議」的內容;另外,UGL方面亦早已發出聲明,證實涉事各相關單位都清楚知悉協議內容!

非建制派「龍門」一搬再搬

「收回佣」的說法不攻自破,非建制派遂決心轉移視線,批評梁振英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上述的「離職協議」,故屬於利益衝突云云。然而真相是,政府最少四次在立法會公開說明,按照現時行政會議申報制度,成員並不需要申報「離職協議」。換句話說,根本就沒案可查,「漏報利益」之說亦不成立。

非建制派議員,「一而再、再而三」就「UGL事件」對特區政府作無理攻擊,惟他們由始至終都拿不出證據去證明指控屬實。為何非建制派要死纏不休?筆者大膽斷言,因為夠聳動!也因為他們可以藉「政治攻訐」梁振英,爭取更多政治本錢,僅此而已!

圖片來源:std.sthead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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