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咗法嘅人,出言恐嚇執法機構同佢哋嘅直屬上司,要求停止調查,呢種係典型嘅《妨礙司法公正》罪行。結果,罪行被揭發,犯法嘅人聲稱畀人「迫害」,一般人都會明白,呢啲只係想脫罪嘅藉口。偏偏,被法院判《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剛剛坐完十幾個月監嘅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出獄竟然被部份傳媒捧為「英雄」,大搖大擺受訪之餘,仲有大班人夾道歡迎出獄,之後仲喺電台節目大放厥詞,啲「反政府」媒體好似執到寶,呢種「立場決定是非」嘅陋習,已經去到令人髮指嘅地步!
法官:劉夢熊明顯想干預調查
劉夢熊因為《妨礙司法公正》被法院判十八個月監禁,法官喺判案時講到明,劉夢熊寫畀特首梁振英封信,明顯係想對方同搵廉政專員白韞六去「干預東方明珠案的調查」,罪證確鑿。
呢個人出獄之所以受到關注,其實無非係個別「傳媒」想用佢把口嚟鬧衰「政敵」梁振英啫!劉夢熊成日話梁振英「迫害」佢,部份「反政府反梁反上腦」嘅人「不問細節」就話支持劉夢熊,囍雨真心想問:「其實你班人知唔知乜叫是非黑白架?」
劉夢熊案《妨礙司法公正》案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出,呢單案嚴重之處,在於佢向本港最高層官員致函,要求干預調查;法官質疑,如果劉夢熊唔係想梁振英干預,咁又何必喺信中提及自己點樣義無反顧幫特首助選?同時又何需寫出期望特首向白專員「打招呼」等字眼?法官仲話,劉信中提及「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顯然係想梁、白二人「干預」東方明珠案。
要求政府官員干預刑事調查,絕對係違法行為,講都唔使講。無論原因係乜,因應自己單刑事案寫信畀特首,要求對方同廉政專員「打招呼」停止調查,點睇都係違法,信係佢親手寫、目的係叫停關於佢嘅刑事調查,講真,是非黑白好分明囉!
傳媒協助散歪理
香港嘅政治同傳媒生態就係咁悲哀,劉夢熊違法,證據確鑿,佢計劃去破壞嘅,正正係大家好重視嘅「司法公正」,佢因為被證實違法而被判監十八個月,而家出獄啦,點解大家會視為「英雄回歸」呢?尤其係個別傳媒,安排佢上節目訪問,任由佢自由發揮,即使明知係謬論都甚少質疑,唔通因為佢不斷喺節目鬧梁振英,傳媒就可以問都唔問最簡單嘅問題:「點解你當日要妨礙司法公正先」?
個別特首候選人,成日將要「團結香港」擺喺口邊,囍雨想講,呢種「只問政治,不問事實」嘅風氣如果持續,無論邊個上場都好,撕裂嘅社會都唔會復原,亦冇得復原!事事「政治指揮腦袋」,黑白不分、是非不問,總之政治立場不同或者政策措施不合心意,就將對方抹黑是惡魔,做乜都係錯,就算政策措施係好嘅、係利民紓困嘅都好,佢哋都視而不見。相反,真正犯咗案、犯咗錯嘅,就將佢捧成「被政治迫害嘅犧牲品」,甚至係「英雄」,呢種盲目同扭曲嘅行為,試問又點彰顯公義、消弭矛盾?繼續抱住呢種態度,香港人又點可能重新團結?唔好扮嘢啦!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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