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六,行政長官參選人(今日已成為正式候選人)曾俊華去選舉事務處提交160個提名,成為第一個正式報名參選行政長官嘅候選人;就喺曾俊華報名之後無耐,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向傳媒「爆料」,話有提名曾俊華嘅建制派選委即日收到中聯辦電話,要求佢哋填多份提名表格畀林鄭月娥,即係「重複提名」,或借此令部分曾俊華嘅選委表格無效。對於呢個由郭榮鏗傳出嚟嘅「撬票」「陰謀」,囍雨覺得好詭異,薯片叔叔交咗手上嘅提名到選舉事務處,核實咗就「舉手不回」,冇得追番或取消,「重複提名」根本唔成立,係咪有人仲會多此一舉呢?咁究竟係咪身為大律師嘅郭榮鏗搞錯咗抑或佢有其他用意呢?
「重複提名」無效 何必多此一舉
退一百步,就算當真係有人同郭榮鏗講,有人想搞「重複提名」,有人要求提名曾俊華嘅建制派選委再填多份提名表格畀林鄭月娥,用意係要曾俊華嘅部分提名(例如11張或以上)因為有「重複提名」而無效,繼而失去做行政長官候選人嘅資格;但問題係,呢招根本冇用!
翻查《基本法》,清楚寫明每個選舉委員只可以提名一個候選人,而《行政長官選舉條例》亦寫明,「任何選舉委員作出的提名不得由他撤回或撤銷」;換句話講,如果當提名表格被確認後,就算有選委想提名其他人,或者撤回提名,都係唔得嘅。既然後來或者重複嘅提名都唔會有效,曾俊華候選資格既成事實,中聯辦或者個別人士仲會打電話畀啲選委,要佢哋填多一張提名票,只會白費工夫。如果要「撬票」,都係喺薯片交提名前「撬」啦!
「撬票」之說 陣陣疑雲
根據郭榮鏗對傳媒嘅講法,佢自己都話選舉事務處係審批最先遞交嘅提名表,「不存在之後收到重複提名而令到提名無效」,仲話中聯辦做法「多此一舉」,顯示中聯辦冇了解法律,又批評中聯辦「再次干預選舉」。郭榮鏗嘅講法,表面上合情合理,但囍雨認為,中聯辦有冇郭榮鏗講得咁「無知」呢?公民黨律師多,熟法律相信好多人都知,但係中聯辦自己亦有法律部門,咁真憑實據呢?
筆者落筆時,曾俊華嘅提名已被選舉事務處確認咗,即係正式「入閘」,而佢嘅頭號粉絲田北俊朝早都話胡鬚曾係想盡快「Lock」實啲建制選委,唔駛「走票」,連佢都唔信中聯辦會叫人「重複提名」。
郭榮鏗嘅說法是真是假,大家心中有數。但客觀效果係,經佢這麼一說,中聯辦同林鄭又加一宗「罪」,加深對林鄭同中聯辦嘅偏見。囍雨只係覺得泛民咁積極為胡鬚曾助選,不斷製造「造反有理」嘅假象,呃到「盲反者」,呃唔到心清眼亮嘅市民。
原圖:RTHK、政府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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