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提名期快將展開,不同特首參選人都趕緊發表政綱。近日,其中一名特首參選人、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亦已公布長達163段的競選政綱,當中有關《基本法》23條立法、在「8.31框架」下重推政改,以及公營房屋等範疇的政綱較受關注。然而,在政綱中涉及「強積金對沖」方面,曾俊華並無說明會否取消「對沖」機制,但就建議由政府出資成立「種子基金」,同時要求僱主額外供款。上述建議公布後,勞資雙方反應只是一般,當中不少疑問尚待澄清和解答。
現政府倡逐步取消「對沖」 尚有大挑戰
眾所周知,有關強積金「對沖」的問題,勞資雙方一直爭持不下,勞方堅持要取消「對沖」,資方則認為「對沖」是當年換取他們支持強積金制度的「承諾」,而且涉及增加成本,故不贊成取消「對沖」。現屆政府提出逐步取消「對沖」、政府在過渡期分擔僱主部分開支,已需極大決心和政治勇氣,如今曾俊華提出以「種子基金」的形式解決「對沖」問題,行得通嗎?
在曾俊華的競選政綱,他提出會積極研究設立「種子基金」解決「對沖」機制的爭議,研究由政府牽頭投放資源,以設立一個「種子基金」,然後僱主每月為每名僱員額外供款(例如100元至200元),作為日後「對沖」所需的款項。根據曾俊華的政綱說法,有關「基金」可以減少中小企的財政壓力,而且「基金」可以滾存及進行投資;至於現行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法不變,亦不降低計算比率,讓勞工受惠。對於有關「種子基金」的政策倡議,筆者有幾點疑問,盼曾俊華可向市民大眾解釋清楚。
僱主願意多供款嗎?
有關曾俊華以「種子基金」解決強積金「對沖」的政策倡議,筆者感覺有些像「破產欠薪基金」或「旅遊業賠償基金」,其中「旅遊業賠償基金」要求旅行代理商須就每筆已收取的外遊費,繳付相等於該筆外遊費0.3%的徵費,以作索償所需。如今「種子基金」要求僱主額外供款,第一個問題就是僱主願意嗎?而且所作的額外供款投放到「種子基金」的「風險池」(「風險池」乃是筆者的說法)後,還有可能是為其他僱主供款。
誠如香港大學學者周永新研究退休方案時所言,根本無法說服僱主、僱員為退休保障供款,現時曾俊華倡議用「種子基金」解決強積金「對沖」問題,則要從僱主口袋淘出金錢為僱員額外供款,這會否比現屆政府先補貼僱主「對沖」開支、逐步取消「對沖」的做法較難實行呢?
第二,正如文首所說,曾俊華在政綱中並無說清楚,是否從此取消強積金「對沖」。到底強積金「對沖」僱員遣散費或長服金開支的做法,在以後是廢除,抑或保留呢?根據曾俊華政綱的寫法,「現行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法不變,也不降低計算比率,讓勞工受惠」;計算方式不變,但僱主在遣散僱員時,「對沖」成本由「種子基金」支付,那麼強積金「對沖」機制是否算是已經取消了,還是只是暫時停止「對沖」呢?
第三個問題,則關於「種子基金」的政府注資問題。到底政府在開始要投放多少資源?之後有沒有需要再投放金錢?倘若經濟不景、企業倒閉以致「種子基金」資金不足,又是否需要政府再注資?僱主又是否要增加供款?這些問題,相信無論僱主或僱員也想有較清晰的答案。
有關各參選人的政綱是否切實可行,社會各界應該多作討論,而參選人則應就政綱的具體細節、執行方法等一一闡述,讓市民透過認識政綱、深入討論,了解參選人的施政綱領可否「落地」,成為利民紓困的政策措施。
原圖:RTHK、政府網頁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