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天同慶呀!過咗兩個月,警方今日終於上門拘捕七名男子,呢班人涉嫌舊年11月初喺中聯辦外「非法集結」、「行為不檢」同「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者包括「港獨自決」組織香港眾志,以及激進派始祖「社民連」嘅成員。對於用違法方式抗爭,囍雨一直都係持反對態度,老土啲講句,犯得法就預咗要還架喇,唔係以為可以逍遙法外呀?偏偏呢班所謂抗爭者似乎唔係咁諗,警方拘捕疑犯後,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同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隨即批評,一時話係「政治清算」、一時又話警方「無恥」。囍雨真心想問,依法拘捕係無恥的話,咁犯法後諉過於人又無唔無恥呢?
吳文遠老屈香港警察
大家睇清楚吳文遠講咩先。佢話:「當住差人面打人就冇事,遊行示威就要搜屋拉人,無恥簡直係無敵。原本今日晏晝要去灣仔警總示威,抗議警方選擇性執法,促使羅冠聰於機場遇襲事件的發生。點知大清早,警察居然全港大規模上門拘捕反釋法示威者,告行為不檢、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
警方喺立法會議員羅冠聰被襲一事上冇做嘢?吳文遠可能真係發緊夢。警方尋日上午已經喺旺角同屯門拘捕兩名涉案人士,分別為53歲姓高男子同71歲姓唐男子,兩人涉嫌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及非法集結被捕!咁都唔叫做咗嘢?咁點先叫做嘢?
囍雨一直相信,警方對任何立場示威者都係一視同仁。有人襲擊羅冠聰,當然就係上門拘捕啦,但唔代表反政府人士暴力示威,就可以逍遙法外喎,大家仲記唔記得去年11月6號,嗰班示威者做過咩先?當日,部分參加反釋法遊行嘅示威者,喺遊行結束後擅自去中聯辦抗議,期間一度「佔據馬路」、「癱瘓交通」、衝擊警方防線,並且同在場警察對峙,事件一直擾攘至凌晨先結束!
黃之鋒包庇護短
嗱嗱嗱,唔好講咁多,到底被捕人士有冇做過呢啲嘢先?如果有,咁到底批評啲乜?即係佔完馬路、阻礙完交通、衝擊完警方防線後,唔通警方都唔可以捉你,唔捉你就叫「公義」?傻的嗎?
除咗吳文遠外,有「過街老鼠」之稱嘅秘書長黃之鋒亦話今次香港警察係「政治清算」,仲話:「香港眾志在此亦都強調,整個中聯辦遊行雖然是公民抗命,但我們數個主辦單位從頭到尾都是堅持一個非暴力原則。」係囉,你都認「公民抗命」咯,即係認有違法啦,咁即係冇屈你班人啦,咁到底清乜嘢算呢?
囍雨認為,呢班激進組織最令人不齒,就係「做得出,唔敢認」。唔好畀囍雨批中,社民連同香港眾志除咗話今次係「政治清算」外,好快亦會話係「政治檢控」!但老實,政乜嘢治檢乜嘢控先?你講到明公民抗命,咁即係要犯法,犯法畀人告,點解係「政治檢控」?而家告你殺人放火姦淫擄掠咩?唔係吖嘛,而家係告你班人真係做過嘅事嘛,咁做乜屈政府「政治檢控」先?無他嘅,咪就係「做得出唔敢認」囉,明白嘅,囍雨就一早睇透晒喇,希望其他香港人都睇得到啦!
圖片來源:無綫新聞截圖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