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乃新一個法律年度開啟的日子,一如既往,眾法律界翹楚,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律政司司長、大律師公會主席及律師會會長等都獲安排在開啟典禮上發言。香港的政府形勢日見複雜,牽涉政治的法律個案亦愈來愈多,直接令法律界翹楚們在上述典禮中的發言亦愈來愈受重視;筆者認為,昨日一眾發言嘉賓的演說中,以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的發言最為振聾發聵,實在值得香港社會上下細味。
以「法治」作口號 煽動群眾大有人在
近年,不少受過法律訓練的政治人物都愛將「法治」一詞,作為煽動群眾支持自己政治主張的「口號」。袁國強昨日不點名批評上述行為,提到今日社會上部分人士(包括曾受法律培訓者)為增加政治籌碼,不時以「法治」作為口號,無理批評一些恰當的刑事檢控,完全罔顧證據及法院判決,只因他們支持被告的政治立場。
稍有留意時事者都知道,近年每次「非建制派」政治人物因參加違法行動而被政府依法檢控,他們皆例必大聲疾呼「政治檢控」。久而久之,在立法會會議廳向行政長官擲玻璃杯被控變成「政治檢控」、因衝擊及佔領政府總部前廣場,揭開79天「違法佔領」序幕而被控變成「政治檢控」,甚至因參加「旺角暴動」而被控〈暴動罪〉都變成「政治檢控」。
這些所謂抗爭者,自發參加違法活動,被控卻拒絕承擔責任,更宣稱依法執法和檢控的政府人員「破壞法治」,筆者真的很想知,到底真正破壞香港法治者是誰?是嚴格執法的政府部門,還是主動違法,訛稱「違法達義」的法律學者和政治人物?
執行《基本法》都被抹黑
袁國強在演辭中又批評,部份社會人士連政府履行執行《基本法》的責任,都被形容為「漠視民主」,猶如選民的支持可作為「無視法定要求的盾牌」;筆者大膽判斷,袁國強所指的,乃是政府在「立法會宣誓風波」中提出司法覆核一事。
當日,兩名「青年新政」立法會選舉當選人,因拒絕依法宣誓,而被政府提出司法覆核,挑戰兩人就任議員的資格。政府提出司法覆核之初,部份「非建制派」法律界人士,立刻聯同《蘋果日報》等立場偏頗的媒體,群起攻擊政府提出司法覆核一事,聲稱此舉是「破壞三權分立」,目的是要「推翻選民選擇」和「改寫立法會選舉結果」云云。幸好,香港法院最終亦還特區政府公道。上訴法庭在「青年新政」案中明確指出,執行《基本法》乃行政長官的憲制責任,執行之法就是向香港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青年新政」案和涉及另外四名立法會議員的另一宗司法覆核案其實如出一轍,政府認為有人違反《基本法》,沒有履行《基本法》上列明關於就任立法會議員的責任,提出司法覆核去讓法庭檢視這些人士就任議員的資格,根本就自然不過,亦是責之所在。
「非建制派」隱瞞你的:到底有否違《基本法》?
大部份「非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在政府提出司法覆核後都大加撻伐,指政府不尊重選民,最終是要改寫選舉結果等等。然而,他們並沒向公眾解釋,該等被司法覆核挑戰者,到底有否涉嫌違法《基本法》的地方;謹記,即使只是「涉嫌」,那政府提出司法覆核,由法庭裁決,安排到底有何問題?
任何人都不可以凌駕法律,立法會議員當然不可以,即使香港選民亦不可。可惜,這簡單不過的政治理論,落在「非建制派」議員手上(包括本身是法律專業人士者,如民主黨涂謹申等)卻完全走樣,香港今日如此情況,怎不令人嘆息?
袁國強的演辭,讓我們再一次有機會檢視香港政治人物演繹「法治」時的種種謬誤。未來一年,類似的謬論只會愈來愈多;香港市民,大家當然可以有本身的政治立場,但當面對政治人物的言論時,仍請務必小心。藉曲解「法治」去增加政治籌碼,已經是「非建制派」最為慣用的鬼蜮伎倆,切記。
民主,有賴社會有一班精明的選民去為社會作決定,想成為箇中一份子,首先要有能力破解那些打著民主旗號行惡者的「語言偽術」。
原圖:律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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