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政客煽動 青年行動?
【鐵筆錚錚】政客煽動 青年行動?

有關立法會外垃圾桶被縱火一案,案件今日開審,案件兩名被告一個20歲,另一個22歲,其中一人更曾是大學的學生會會長,亦曾參與違法佔領行動。筆者對於年青人因表達政治訴求而涉嫌違法,被送上法庭感到婉惜;明明是前途一片光明的大好青年,卻因為一些被鼓吹得非常「理想化」的理念而涉嫌犯案,筆者不禁要問,煽動青年人去「抗爭」、「公民抗命」的人,他們會於心有愧嗎?


煽動「公民抗命」的人 你們在哪?

在違法佔領行動前,有一群人不斷鼓吹「抗爭」、「佔領」、「公民抗命」以及「以法達義」,他們可能沒有叫青年人直接使用暴力,只叫他們走上街頭,以違法的佔領方式爭取他們想落實的政治訴求;但筆者必須強調,正是這種「爭取政治訴求的情況下可以違法」的歪理,種下日後停不了的暴力衝擊、肆意破壞行為。如果「公民抗命」、「以法達義」乃是正義的行為,筆者又敢問做出「義舉」的政治人物,你們承擔了罪責沒有?

一群鼓吹違法佔領行動的人,口口聲聲要「以法達義」、「公民抗命」,例如「佔中三人組」,煽動年青人的時候,他們有承擔罪責嗎?沒有!他們的自首行動處處設限,除了遞交給警方的簡單表格,就不向警方提供更多資料,是「真自首」還是「假自首」,非常清楚明白。策劃違法的人安然無恙,相信「抗爭理念」的青年人往往陷入閃境,教人難以接受!

青年人因違法抗爭被定罪 屢見不鮮

在筆者讀大學的年代,有沒有人因違法抗爭而入獄?有!但筆者印象中來來去去都只有一個長毛梁國雄;近年不時看見有青年因違法抗爭、衝擊甚至襲警等被送上法庭甚至判囚,心底不禁一沉。數個月前,一宗因女示威者「以胸襲警」而備受社會關注的案件,女被告男朋友、一同被判有罪的男被告,被問到日後會否繼續出席示威等活動時,就表示會以守法為大前提,在「合情合理合法」之下關心社會。由此可見,青年示威者也未必是無畏無懼地以身試法,而是到了被定罪、判刑才感到懊悔,但一切已經太遲。

近日,有報章報道指有青年人裝扮成「武裝部隊」,聲稱要透過扮演抗日歷史向市民重提「本土」史,演活「真正香港人的軍隊」云云。筆者希望大家不要以為這些只是鬧一鬧、玩一下「角色扮演」(Cosplay)的遊戲;如果他們被煽動或自發走到街頭上「革命起來」,屆時不但他們自己前程盡毁,我們的社會也會受到破壞,必須引以為鑑,早日防預。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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