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債未清,新債免問」,有時候有人問我哋借錢,如果對方「舊債」未還,我哋通常都會回敬一句「喂,你好似有條舊數都未清喎,又想借?」講緊邊個,之唔係兩年前「風頭」一時無兩,喺香港作浪興波嘅「佔中三人組」囉;三人組之中嘅兩子陳健民同朱耀明搞咗個「守護公義基金」,幫四個被政府司法覆核嘅議員籌錢打官司,到早幾日元旦遊行,連「謬論王」戴耀廷都出埋嚟一齊籌款。囍雨喺度想代香港市民問一句:兩年前「佔中三人組」搞「佔中」時答應會公開帳目,但到咗今日都未公開帳目「埋單計數」,而家又走出嚟籌錢,仲有冇無恥啲呀?
未承擔罪責 未交代帳目
「佔中三人組」兩年前搞違法佔領時,大義凜然講過要「以法達義」、「承擔罪責」,又話會公開有關帳目。結果?佢三個所謂嘅自首,就係去警署話自己犯咗《公安條例》第17B條,即只是承認「參與未經批准公共集結」,然後乜都唔講,名副其實係「假自首」;至於公開帳目方面,戴耀廷幾個月前仲「面不紅、耳不赤」咁話要「問番個會計師點解做得咁慢」喎,係囉,咁唔知你問到未呢?
身為法律學者,面皮竟然可以咁厚,囍雨唔知算唔算「前無古人」,不過就肯定係奇人奇事囉!
講返今次單「眾籌」,喺「舊債」唔清唔楚嘅情況下,三人組又想幫非建制派議員「籌旗」,唔係唔可以,不過囍雨希望香港政治人物可以公公道道,「籌新債」之前,麻煩清清楚楚交代之前籌咗嘅錢用咗去邊,剩咗嘅又去咗邊。就算唔講佢哋公開籌款係咪「攞正牌」(即經過申請嘅公開籌款),除非佢哋將啲錢用到一蚊都冇剩,否則剩咗啲錢就算捐咗畀慈善機構,總會有個交代啩?到底真係正如戴耀廷所講,係個會計師計得慢,定其實佢哋有其他不可告人嘅秘密呢?
為議員眾籌打官司 或涉及「助訟」
另外,對於呢班非建制派為4名議員公開籌錢打官司,囍雨懷疑當中會唔會涉及「助訟」嘅罪行;其實早前就有唔少法律界人士解釋過,眾籌打官司有「助訟」之嫌,假如有人出錢畀人打官司,而又分享官司成果,就更加有「利益衝突」添。雖然香港好似未有正式明確法例監管「眾籌」,不過既然「在法」,眾籌有可能違法;「在情」,三人組紀錄不良;「在理」,又係幾個議員涉嫌違法在先,政府提出司法覆核只係履行憲制責任,「佔中三人組」繼續「盲撐」係都要「死攬」呢幾名議員,佢哋行為處事有幾公道,大家心照啦!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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