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不是反對墟市 而是反對不顧安全的墟市
【鐵筆錚錚】不是反對墟市 而是反對不顧安全的墟市

 

筆者早前曾就墟市政策撰文,就熟食墟市的食物、安全問題提出意見。雖然筆者明白光顧熟食小販可謂是香港的文化和地道特色,但在公眾安全前提下,始終反對在沒有全安配套下貿然開設墟市;近日,筆者看見正被質疑立法會議員資格的劉小麗在立法會提出,要求訂立全港性長遠墟市政策議案,內容荒謬絕倫,完全經不起推敲和質疑,心中實不禁疑問,何解一名擁有博士學位的「學者議員」,竟會提出完全沒顧及公眾安全和市民健康的政策,如此質素的提案,怎不令人失望?

七項要求 竟全沒有提及安全問題

劉小麗當選的其中一項主打議題,乃爭取政府訂立墟市政策,筆者對此其實並不反彈,今次之所以完全不同意劉小麗的建議,全因綜觀其七項要求,竟然對食物安全、行人疏導、廢物處理以至危機處理等隻字不提。該七項要求,主要包括要求訂立全港墟市政策、設立墟市發展署、容許營辦熟食檔即場加熱食物等;看似合理,實則只是一面倒有利小販,卻令社區危機處處。

劉小麗眾多建議中,最令筆者感到不滿的,乃她要求政府容許經營辦熟食檔的基層市民合法地在家生產或加工食物!天呀,劉小麗知道自己的建議是多麼不合理和瘋狂嗎?先按下居於私樓的熟食檔經營者不表,若有經營者居於公屋,難道大家又要容許他們利用公共資源(公屋)牟利?此建議有考慮過公屋資源問題嗎?

再者,容許營辦熟食檔的市民「合法」在家生產和加工食物,知否會對附近居民造成甚麼程度的滋擾?氣味、噪音、衛生,全部都是問題,還有,將加工及生產後的食物運離單位,同樣會令對其他居民帶來不便,甚至發生各種意外!筆者實在不明白,劉小麗怎麼可以如此自私?提出的政策只需向自己的選民負責,而不需要考慮其他的感受?

再者,在食物安全方面,香港的食肆有持牌制度,食店環境須達一定衛生水平,那麼熟食小販的食物衛生如何確保?另外,倘准許小販明火煮食,小販及顧客的安全又如何兼顧?必須謹記,熟食檔的食物之所以如此惹味,在於小販多數會用石油氣、炭燒等方法煮食,只談推行墟市而不談安全,絕非不負責任。

從議案看其薄弱法治觀

劉小麗提案的另一項要求,是在未有具體的墟市政策前,要求政府停止於農曆新年期間對墟市小販採取取締行動,意即要求繼續讓小販於農曆新年時「開檔」做生意。大家應該知道,我們是否支持墟市,跟是否容許熟食小販營業完全是兩回事,小販經營是否安全和合法,絕對不可置若罔聞。劉小麗要求政府不對無牌小販執法,法理上根本說不過去。筆者敢問,倘若在人流擠迫的鬧市發生意外,就算劉小麗願意一力承擔,恐怕她也負擔不起!

立法會議員在社會上之所以重要,在於他們為社會辯論、提出議案時,會以整個社會的福祉作考量,劉小麗推動墟市政策沒有問題,但她只求推動墟市不顧其他重要問題,筆者認為此舉絕不可取,亦絕不會支持,除非議案能兼顧方方面面問題,否則根本連提都不應提。劉小麗身為「博士」,居於提出這類低智能議案,試問市民還可以相信,我們的非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是真有議事之心,而不是將立法會視為自己「作秀」的表演場地嗎?

原圖:RTHK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