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明年新春期間,於旺角麥花臣遊樂場舉辦熟食小吃墟市的建議,據報道,油尖旺區議會本週四將會討論有關建議。不過,據地區人士透露,現階段當區居民及商戶對建議甚有保留,暫時仍傾向反對;麥花臣遊樂場會否成功開設熟食小吃墟是未知之數,而即使建議落實,筆者仍必須指出,取締「無牌熟食小販」乃一條不能退的底線,即使市民對所謂「傳統街頭小食」有需求,惟政府在提出可行的規範化方案前,都不可因「民粹」而對「無牌熟食小販」視而不見。
「無牌熟食小販」必須取締
部份市民認為,農曆年初一至三期間出現的「無牌熟食小販」,大都只想「趁過年賺一筆」,而且他們大都為基層,無力負擔各年宵市場熟食檔的費用,故傾向支持政府在「大時大節」網開一面。筆者理解上述說法,但認為審視涉及民生及可能影響居民日常生活的事情時,仍必須從較客觀的角度出發。「無牌熟食小販」,不管何年何月何日何時何地,都必須取締,「大時大節」亦然。
取消「無牌熟食小販」的七大理由
首先,食物安全。持牌食肆獲發牌,條件之一是食店環境必須達到一定衛生水平,同時有責任保存食材和貨源資料,以供追查。換而言之,「無牌熟食小販」所售食物質素若出問題,執法部門就會追查無門,受害人亦追究無從。
第二,易生意外。眾所周知,「無牌熟食小販」所售食物之所以受歡迎,全因食物「熱辣辣」,代表明火煮食必不可少。試想想,街頭明火煮食,途人熙來攘往、肩摩轂擊,屆時定必險象環生。
第三,明火以外,油炸食品及熱湯美食,都是「無牌熟食小販」的招牌美食。同理,將「滾油」和「熱湯」放置在人來人往的街道,附近又有圍圍簇擁的顧客,試問怎可能不危險?一旦有市民被「滾油」或「熱湯」濺中,責任由誰負?傷者最終能否找到可以追究的對象亦是疑問。
第四,「無牌熟食小販」營業期間,必定會使用氣體燃料,這些燃料的存放本身已有問題,加上新年期間,街上滿滿都是人,氣體燃料一旦爆炸,或被在旁其他小販的火種引發爆炸,到時會造成多少傷亡?再者,一旦政府放寬執法,營業的「無牌熟食小販」便肯定不只一檔,一旦出意外,有可能波及其他小販,隨時引發連環氣體爆炸!
第五,對持牌食肆不公平。持牌食肆要付牌費、要負擔租金,以旺角為例,該區都有不少小本經營者食肆,假設他們都想在新年期間通宵營業「發一發新年財」,「無牌熟食小販」的存在,對持牌店舖,尤其是小店絕不公平。
第六,香港環境特殊,購物區和步行區跟住宅相連,「無牌熟食小販」通宵達旦經營,先不說可能造成的環境衛生問題,他們吸引而來的人流其實亦會製造極大噪音,非當區居民自然沒所謂,惟當居區民身受其害,難道我們真要因一時之快,漠視他人感受?
第七,最簡單的一個理由,若農曆新年可以容許「無牌熟食小販」經營,那聖誕假期又可不可以?復活節、佛誕假期又可不可以?
制訂墟市政策 容許乾貨買賣
上述理由,絕不是杞人憂天或危言聳聽。要扶助弱勢和小商戶,政府可以考慮制訂完整墟市政策,供小本經營者做買賣,相信市民不會反對;然而,政府亦必須一再向公眾解釋取締「無牌熟食小販」的理由,「先小人,後君子」,提早向全社會公開解釋執法理由及政策目標,只有如此,所謂「小販權益」才不會被政客無限上綱,提升所謂的「政治議題」,甚至是發動暴動的理由。
筆者始終認為,乾貨買賣可酌情處理,「無牌熟食小販」則必須以公眾利益及安全為大前提嚴加取締;至於酌情處理的準則,社會大可現在就提出意見,充分討論和向政府及區議會等諮詢機構反映。
圖片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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