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剪布」兼具法情理
立會「剪布」兼具法情理

歷經超過三十小時的「拉布」拖延,隨著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主席陳健波「大剪一揮」果斷「剪布」,港珠澳大橋口岸工程的五十四億追加撥款終於可以在財委會付諸表決並通過。事後泛民主派馬上反彈,先是激進派在議會內發惡衝擊,再來是其餘成員在議會外頻頻攻擊陳健波的做法。打從心底問一句,難道這次「剪布」不合法、不合情、不合理嗎?

合法──法院明言財會主席有權

在去年十月的「剪布」覆核裁決中,法官在判詞中其實已指出,法庭不會干預立法機關的內部事務,而財委會主席確有主持會議的權力,包括控制會議過程,亦有權中止辯論。顯然,財委會主席的「剪布」權力是合法的。

合情──議員已獲充足發言機會

那麼,「剪布」做法合情嗎?這就要看看議員是否有充足提問和發言的機會。觀乎表決前,相關撥款已連續四星期、進行過合共足足三十小時的審議,過程相當漫長,議員在會上的提問也上百計,部分議員還樂得利用時間對陳健波進行惡意的攻擊和抹黑。至於陳健波批准的修訂議案,亦多達八十二項,究竟當中有多少是有意義的修訂,大家其實心裡有數。套用陳健波的一句,他已經仁至義盡。

合理──72個工程僅表決其二

至於「剪布」合理與否,又要看看本立法年度,政府其實預備向立法會提交七十二個共值六百七十五億元的工程項目,但財委會至今僅僅就兩個項目進行表決,數目少得太不合理。被拖延在後的民生項目包括醫院重建、青年宿舍、升降機塔、體育館、公路隔音屏加建等等。在這種極不合理的情況下,主席果斷「剪布」,合理性似乎是毫無疑問。

放眼今天,港鐵特別股東會剛剛大比數通過有關高鐵香港段與政府的財務協議,意味著高鐵項目從政府角度而言是封頂;明日,立法會工務小組將第五次開會審議相關的追加撥款,是通過抑或否決也總該有個答案。可恨激進派揚言「大拉特拉」下,高鐵恐怕會步上港珠澳橋口岸工程撥款的後塵,遭到瘋狂的拖延,長遠要突破困局,靠的是還是市民敢於表態,表達對合理「剪布」的支持。

原圖:takungpao、wenwe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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