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網圖】冥頑不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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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將於2月27日判刑,林卓廷最終下場,大家拭目以待!//


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與6名男子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參與暴動,經受審後全部被裁定暴動罪成,各被告昨日(22日)在區域法院求情。辯方冀法庭給予林卓廷比白衣人被告更低的量刑,但法官陳廣池質疑林卓廷作為時任立法會議員,身處現場的角色與普通人不同,他沒有呼籲他人離開,是加重刑責。陳官又指,從林的求情信中看不到他有悔意,將案件押後至2月27日判刑。


7名被告依次為47歲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0歲客戶服務主任庾家豪、42歲陳永晞、36歲註冊社工葉鑫昇、30歲廚師鄺浩林、52歲電器技工尹仲明及31歲航空公司地勤人員楊朗。


辯方指林卓廷犯案前沒有預謀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動,到場是為了收集證據向警方舉報,將白衣人繩之以法,又指林卓廷不是主導角色,即使發布直播片段,也難以在短時間內吸引大量群眾到場,陳官回應指,因此自己在裁決時公平地使用了「磁石效應」來描述事件。


辯方又指,白衣人首案中被告黃英傑的量刑起點為3年半,冀法庭採用比該案更低的量刑。惟法官陳廣池質疑黃是一名「名不見經傳」的人,相反林身為議員,有社會地位,卻沒有呼籲他人離開,加重刑責。況且現場顯示林身處前線,亦有人向林作出類似「匯報」的舉動。辯方則指林卓廷不應因為議員身份而加重刑責。林卓廷在自撰的求情信中稱,其年邁父母不惜路遠為他探監,令他感受很大衝擊,不知道雙親還能探監多少次。


陳官讀畢其求情信後指出,即使林文筆流暢,但其求情書「毫無悔意,同唔同意?」辯方回應指,林卓廷願接受法庭判刑。法官陳廣池在聽取其他6名被告求情後,押後2月27日判刑。


根據林卓廷社交專頁公開的求情信內容可見,林卓廷只表示對雙親感到愧疚,對自己的罪行始終是「無怨、無悔」,信末又稱「祈求餘生仰不愧天,無負於人」。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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