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筆錢係用於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支持依法充公!//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時任成員因出版《羊村》系刊兒童繪本,早前被裁定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成,各判囚19個月,政府於2021年10月刊憲撤銷該工會的工會登記。律政司昨日(26日)在高等法院申請充公工會資金,指工會的資助協助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法官陳慶偉批准申請,頒下充公令,即沒收工會約11.6萬元資產。
申請人為律政司司長,由資深大律師陳浩淇和大律師何卓衡代表;答辯人為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清盤人,昨未有派法律代表出庭。
律政司一方陳詞時引用國安法實施細則,即原訟法庭如應律政司司長或其代表提出的申請而信納該項申請所指明的任何財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產生的任何得益;擬用於資助或以其他方式協助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曾用於資助或以其他方式協助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等,便可提出充公。而工會成立的目的具政治性,即以非法手段向政府施壓和參與「港獨」「抗爭」,涉案資金與犯罪活動相關,旨在為工會得以繼續營運提供資金,以資助或協助從事危害國安有關的活動。
律政司一方又指,出版《羊村》繪本和免費派發予公眾,似乎是證明工會從事危害國安活動最突出的一點,但案中亦有其他為達成犯罪目的之行為,基於以上理由,申請方要求法庭頒令充公資產。
律政司申請沒收工會銀行帳戶中資金的110,682港元,以及工會前司庫早前交出的6,202港元,另已保留5萬元作清盤費用,清盤後所餘款項亦會沒收。
陳官指,他曾處理本案被告的保釋申請,相當熟悉本案,考慮後頒下充公令。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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