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案終於有判刑結果,大家點睇?//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涉嫌發布煽動文章,其母公司Best Pencil(Hong Kong) Limited、前總編輯鍾沛權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罪成,為1997年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案。案件今日(26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郭偉健表示,鍾沛權量刑起點為23個月,扣減2個月刑期,判監21個月;林紹桐量刑起點為14個月,郭官因應其健康狀況額外減刑,終判處其入獄11個月,並可即時獲釋;而《立場》母公司則罰款5000元。
代表鍾沛權及林紹桐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呈上3份新的醫療報告,包括林紹桐在瑪麗醫院的主診醫生撰寫,提到被告患有罕見腎病,腎功能只剩下三成,要頻密覆診。余若薇擔心如果被告需要服刑,就未必可定期到瑪麗醫院覆診,或會構成延誤治療,甚至生命危險。余若薇又指,鍾、林分別已還押349日及313日,計及行動良好即已監禁16及15個月,要求法庭判處可即時獲釋的刑期。
郭官指眾被告不是因履行新聞工作者的責任而定罪,而是因為具有煽動意圖發布涉案文章,罔顧煽動後果而定罪,眾被告發布11篇煽動文章必然知悉其內容,仍提供平台發布,又認為鍾沛權供稱《立場新聞》沒有政治立場屬謊言,《立場新聞》政治主張為本土主義,支持香港本土自主,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成為抹黑香港及中央的工具,不接納辯方求情指因被告從事新聞工作被定罪而減刑。
郭官指涉案文章「【中大衝突兩年】畢業生憶徒步前往護校 哀山城人文精神消逝」塑造警方打壓學生的形象,具意圖引起公眾對特區政府的仇恨,其他傳媒雖然亦有發布類似文章,但當中沒有提出警方損害學術自由的說法,而且《立場》在接到警方投訴後視若無物,仍繼續發布此文章。
郭官又指,鍾沛權在他撰寫一篇有關「元朗7.21事件」的社論中,更指控警方與白衣人勾結;而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更發布社論〈堅守每寸自由土壤 用盡每絲縫隙中的微光〉,與陳沛敏、通緝人士張崑陽及前無綫新聞時事節目監製區家麟等人撰寫的多篇博客文章,均批評《港區國安法》。
區家麟在文章「穿官袍戴假髮演一台爛戲」中,更指國安法指定法官是「操控」法官。郭官指,如果區的說法屬實,指定法官李運騰又怎可能一度批准黎智英保釋,而區更在另一篇文章中批准終審法院推翻黎智英保釋的決定,稱「法官跪得很快」,其語調輕挑和充滿藐視。郭官認為文章具意圖促進本土主義在香港壯大,及引起對香港司法制度的憎恨。
《立場新聞》 涉於2020年至2021年間發布17篇煽動性文章,其母公司 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前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 「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案件於2022年10月31日在區院開審,控方合共傳召33名控方證人作供,包括3名市民證人、4名政府人員及26名警員。經過57日審訊,郭官於今年8月29日裁定所有被告罪名成立,並裁定當中11篇文章具有煽動意圖,包括何桂藍的專訪、以及陳沛敏、區家麟等人撰寫的博客文章。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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