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網圖】屢戰屢敗
【今日網圖】屢戰屢敗

//黎智英仲想拖?睇嚟如意算盤打唔響~//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入稟要求法庭聲明人大釋法不影響他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的決定,申請司法覆核質疑國安委及入境處處長的決定越權,去年遭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月裁定敗訴。黎智英再就司法覆核提出上訴,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朱芬齡及上訴庭法官區慶祥聽取雙方陳詞後,今日(16日)駁回黎智英上訴,將於3個月內頒下判詞。


上訴人黎智英,今日由資深大律師戴啟思(Philip Dykes)代表;答辯方為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及入境處處長,律政司司長則被列為有相關利益人士,則由律政司前司長兼資深大律師袁國強代表。


戴啟思陳詞指,香港法庭針對國安委的決定具有司法管轄權,而雖然《港區國安法》第14條指國安委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但如果其決定越權,司法覆核理應適用。


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質疑戴啟思對《港區國安法》第14條的詮釋。戴啟思則指,全國人大常委會草擬《港區國安法》時,不會將有衝突條文加入,而國安委的功能應與第14條相符。戴啟思在陳詞中亦提到應由內地法律專家去解釋條文,但關官認為條文清晰,並毋須專家證供協助詮釋。


袁國強陳詞時,重申憲法結構在案中的重要性,而《港區國安法》的性質是彌補《基本法》在國家安全方面的漏洞,而《港區國安法》第14條已清晰註明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上訴庭3位法官最終駁回黎智英的上訴,指《港區國安法》第14條內容非常清晰,裁決理由書將於3個月內頒布。答辯方要求按彌償基準評定訟費,法官表示將會在判詞中處理。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瀏覽我們的IG:https://www.instagram.com/speakout_hk/?hl=zh-hk

5
好正
5
心心眼
7
好好笑
4
令人傷心
4
嬲爆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