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西方對香港就23條立法指指點點,澳洲用一樣嘅法例判人入獄,又唔見佢哋出聲?!//
首位被澳洲警方引用《反外國干預法》起訴的68歲華人僑領楊怡生(Di Sanh Duong),被指代表中國在澳洲從事政治活動,去年底被判罪成,周四(29日)被判處入獄33個月,必須服刑最少一年才可假釋。這是2018年澳洲通過《反外國干預法》以來,首宗案例。
楊怡生的案件,去年經陪審團審訊一個月,裁定他代表或協助中國,在澳洲秘密從事政治活動罪成。控罪指楊怡生試圖秘密影響時任教育部長塔吉(Alan Tudge),以達成中國的目標。案情透露,楊怡生曾向其同事表示,相信塔吉將會成為澳洲總理。
身為澳洲自由黨黨員的楊怡生,被指2020年6月以大洋洲華人組織聯合會主席身份籌款,向墨爾本皇家醫院捐款約3.7萬澳元,當時由塔吉接收捐款。
檢察官指控,楊怡生為中國政府服務,計劃與塔吉建立關係,獲得政治影響力。
楊怡生去年被判罪成後一直獲准保釋。他周四聞判要入獄後,在庭上哭泣,需用紙巾擦拭眼淚。
法官指,楊怡生雖已屆68歲,且健康狀況不理想,但指被告利用其沒有犯罪紀錄,在社區有良好聲譽,以及自由黨黨員身份,實施犯罪,判處入獄是唯一選擇,最終判其入獄2年9個月,須服刑滿一年才可申請假釋。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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