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網圖】罪有應得
【今日網圖】罪有應得

//法官強調,如果被告等人避開香港法律制裁,將會是對法治的莫大侮辱,故必須以儆效尤!//


12名涉及反修例案件的港人2020年涉嫌偷渡離港,在內地水域被捕,其中組織偷越邊境罪成判囚2年的37歲女子喬映瑜在內地刑滿出獄後,轉交香港面對法律程序。喬映瑜早前承認製造爆炸品、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3罪,今日(30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61個月。


陳官判刑指,被告的行為把2019年社會暴亂推到兩種可悲的境況:欲使用爆炸品,有意把抗爭進一步升級;域內外進行有規劃跨境潛逃行動。陳官又指被告因社會風氣、群體認同感而強化激進思想,旺角住所成為存放暴動裝備的地方,方便使用者。被告沒有教導年輕十多年的男友,反而讓男友置放喉管炸彈於兩人的租用單位,單位內還有防毒面罩、生理鹽水等暴動裝備,陳官表示考慮到大環境,被告是有目的製造動亂,更購買火柴充注網球嘗試作炸藥,雖然威力有限,但被告打算於社會暴動中使用,故刑責不輕。


至於妨礙司法公正罪,陳官認為潛逃是輕蔑司法制度,「如匕首向保釋制度狠狠捅了一刀」,而過程中更涉及域外勢力和資金,有精細分工,而被告不但自我潛逃,更安排、籌劃和執行行動,航行期間更負責把風,陳官認為本案控罪性質為「史無前例」,把不是共犯的人士都納入大逃亡計劃,「搭上天地線」,如被告等人避開香港法律制裁,將會是對法治的莫大侮辱,故必須以儆效尤。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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