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之前搞是搞非,依家咪要一單一單咁找數囉!//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因2020年六四集會案,被控「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去年5月初被判囚10個月,經上訴後改判囚8個月。儘管他已於本月初完成所有刑期,惟因他仍涉民主派「35+初選」案,故須轉到赤柱監獄還押,以候該案開審。
黃之鋒之前涉及3案共判囚27.5個月,總刑期被減至23.5個月後,目前所有刑期已完結,不過他尚有案在身。他在其個人Facebook貼文表示,服刑期間不懈學習,他會分享閱書心得。
民主派「35+初選」案,由落案起訴至今已逾1年,案件仍未正式開始審訊,47人涉違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5人獲准保釋,其餘32人一直還押。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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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8529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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