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衝擊立會青年打警察判監
【焦點新聞】衝擊立會青年打警察判監

去年6月立法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期間,有一批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反對撥款,當時一名青年被便衣警員帶走,推撞期間兩警受傷。由於警員當時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法保障,青年被控兩項襲擊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並被裁定罪成,昨於九龍城法院被判囚27日。

被告伍華漢(27歲),報稱售貨員,控罪指他在去年6月13日,於立法會大樓內襲擊偵緝高級督察周學賢、偵緝警員黃偉基。案情指,被告於當日示威期間,衝擊警方防線。案中兩名警員阻止被告期間,遭被告以手肘推撞胸部,及一拳打中臉部。基於當時警員在立法會大樓內執勤,因此被歸入立法會人員範圍內。

裁判官張君銘判刑時指,警員是法律和秩序的象徵,理應受尊重,而被告雖無案底,但今次涉及的控罪及案情嚴重,被告連續襲擊警員多下,判監是正確決定,否則是變相鼓勵犯罪。而對於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當時換氣過度身體不適,張官指這是被告咎由自取,非減刑理由。裁判官最後分別就兩罪判囚20日及14日,部分分期執行,總共27日。

被告聽取判刑後,由辯方律師要求保釋等候上訴,並願意以一萬元現金擔保,獲裁判官接納。

原圖: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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