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通識】日軍侵華最殘暴一例──南京大屠殺
【新聞通識】日軍侵華最殘暴一例──南京大屠殺

今天是國家首度就南京大屠殺舉行首個國家公祭日,令這一慘絕人寰的歷史事件再度引起廣泛關注。南京大屠殺可說是日軍在侵華戰爭期間無數暴行中最突出、最有代表性的一例。
1937年12月13日至1938年1月的六周內,日本在當時的中國首都南京縱兵屠殺無辜,其手段野蠻殘忍,且姦淫、掠奪、焚燒和破壞並舉。期間,南京三分之一的建築被毀壞,市內發生兩萬多宗強姦、輪姦的暴行,無數公私財物被掠奪,文化古都遭受了一場空前的劫難。

南京大屠殺期間,中外媒體均對南京大屠殺進行了大量的揭露。留在南京的外籍人士以及陸續回到南京的外國使館人員還秘密地將日軍在南京的暴行拍攝下來,成為留存至今的有關南京大屠殺的重要證據。當年親身經歷日軍暴行的南京軍民,留下了大量的受害證言。當年參與南京大屠殺的日軍官兵,也留下了大量的加害記錄。

戰後,中國國民政府對南京大屠殺進行了廣泛的調查。設在東京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和設在南京的中國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均對南京大屠殺專案審理,對南京大屠殺案作出法律的定論,分別判處松井石根、谷壽夫等戰犯絞刑和死刑。其中,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經調查判定,日軍集體屠殺有28宗,屠殺人數有19萬;零散屠殺有858宗,死亡人數有15萬,死亡人數總數達30多萬,是東亞以至世界近現代史上慘絕人寰的特大慘案。

原圖: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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