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禁令外範圍作藉口堵路是「歪理」
警方:禁令外範圍作藉口堵路是「歪理」

佔領行動踏入第60日,執達吏先後兩日在警方協助下,按照法庭頒布的禁制令清除旺角佔領區的障礙物,但過程中被示威者阻撓,警方於是拘捕55名涉嫌刑事藐視法庭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的人士,年齡介乎14至69歲。此外,在昨晚驅趕示威者期間,因有示威人士涉及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及襲警等,警方共拘捕近90人,有22名警員受傷。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重申,警方職責在於維持公眾秩序及保障公共安全,使用武器及採取的行動亦有嚴格的守則。

許鎮德指,若以旺角其他地區為非禁制令禁制區域為由,鼓吹其他市民佔領或聚集當地,又或衝擊警方防線,是「歪理」及不負責任的言論,強調警方執法範圍及權力不是局限於禁制令,「無理由警方不可在香港執法,若滋事分子不理會警方的警告,便會根據法律予以拘捕」。

對於警方昨晚新使用的催淚水劑,許鎮德表示催淚水劑屬與胡椒噴劑同一級別的武力,強調市民的生命對警方來說是非常重要,而警方是次行是因為有示威人士不聽從執達主任的命令,警方因應執達主任要求,提供協助,重申在警員進行大型行動時,定必會電光火石,籲市民要顧及自身安全。

被問到NOW新聞台有員工在工作期間被警方拘捕,許鎮德指出,有關男子涉嫌昨晚在上海街用鐵梯襲擊警務人員故被捕,警方會作出調查並嚴肅跟進,呼籲不管是記者或其他市民,在佔領區域工作時均應保持刻制,顧及人身安全及配合警方的行動。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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