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張正義】高院頒令指示警方 可拘捕或移除妨礙執行禁制令人士
【伸張正義】高院頒令指示警方 可拘捕或移除妨礙執行禁制令人士

天地有正氣!高等法院延長旺角及金鐘指定範圍的臨時禁制令,同時頒令授權警方,可拘捕妨礙執行命令的人士,並應盡快將被捕人士帶到法院。

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在判詞中指出,執達吏採取任何合理、有效措施,協助申請人清除路面阻礙物,恢復交通,亦授權執達吏在必要時向警方尋求協助。法官同時授權警方拘捕及移走任何懷疑妨礙執達吏執法的人士,只要對方已知悉有關禁制令,警方就可以執法,並盡快將被捕人士帶到法庭。

區慶祥指,判決不是強制警方執法,而明確重申警方職責及權力,佔領人士已公然違抗法令,行為嚴重損害法治,法庭必須行動及捍衛法治,要求警方介入,是讓公眾清晰知道,違反禁制令是藐視法庭,後果是要監禁。

法官亦反駁,指一般涉及私人糾紛或財產的民事禁制令,的確毋須警方執法,但藐視法庭屬「刑事罪行」,希望判決更清晰、更公平。法官又強調,政府或任何市民均須遵守法庭命令,即使有人不認同,應先遵守,再向法庭挑戰。

他特別提到,部份公眾人士,包括受過專業法律訓練的人,鼓吹抗令是錯誤,亦危害法治,作為本港市民安全、穩定的重要基石,很多佔領人士公然違反法庭命令,法庭希望他們明白,能夠有效地執行法庭命令,是法治的其中一個重要意義。

代表潮聯小巴公司申請旺角臨時禁制令的律師陳曼琪表示,法庭賦予申請人尋求執達吏及警方協助執行禁制令,但未知道申請人會否這樣做,又指申請人認為法庭主持了正義。

原圖:wenwe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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