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儆效尤】梁振英:刑法主要目的是以儆效尤 過去對暴力抗爭太姑息
【以儆效尤】梁振英:刑法主要目的是以儆效尤 過去對暴力抗爭太姑息

近日接連有多名以違法及暴力手法表達政治訴求者,遭到法院判刑。就以案底纍纍的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為例,因應三年前反對人大就立法會議員宣誓釋法遊行時的暴力及煽惑行為,包括他在內的多名被告,被法院宣判有罪。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今日在個人社交網站發文,批評「過去有部份人以為打著民主自由的旗幟,就可以為所欲為。現在有關案件陸續審結,社會上合法的遊行示威仍然有,但過去那種目無法紀的行為就大幅減少。」他又稱,刑法的一個主要目的就是以儆效尤,過去對這些事這種人(為政治理由故意違法者)確實太姑息了。


圖片來源:圈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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